GB 50202-2018 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 完整章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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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 50202-2018 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


第1章 总则

1.0.1 为加强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管理,统一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的验收,保证工程质量,制定本标准。

1.0.2 本标准适用于建筑地基与基础工程的施工质量验收。

1.0.3 建筑地基与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除应符合本标准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第2章 术语

2.0.1 地基 foundation soils

承受建筑物荷载的那部分土层。

2.0.2 地基处理 ground treatment

为提高地基承载力或改善地基变形性质而采取的技术措施。

2.0.3 换填垫层法 replacement cushion method

将基础底面以下一定范围内的软弱土层挖除,换填无侵蚀性的中粗砂、碎石、灰土或素土等材料,并分层夯实或压实的地基处理方法。

2.0.4 预压法 preloading method

在地基上施加荷载,使土层中孔隙水排出,提前完成固结沉降的地基处理方法。

2.0.5 复合地基 composite foundation

由地基土和竖向或水平向增强体共同承担荷载的人工地基。

2.0.6 桩基础 pile foundation

由桩体和承台组成的深基础。

2.0.7 灌注桩 cast-in-situ pile

在现场原地基中采用机械钻孔、人工挖孔或钢管挤土等方式成孔,然后下钢筋笼、灌注混凝土形成的桩。

2.0.8 预制桩 precast pile

在工厂或施工现场预制而成的桩,分为钢筋混凝土桩、钢桩、木桩等。

2.0.9 承载力特征值 characteristic value of bearing capacity

由载荷试验测定的地基土压力变形曲线线性变形段内规定的变形值所对应的压力值。

2.0.10 静载荷试验 static loading test

通过在基础上逐级施加荷载,观测基础沉降,测定地基土压力与变形关系的方法。


第3章 基本规定

3.1 施工现场质量管理

3.1.1 地基与基础工程施工前应具备下列条件:

  1. 施工技术资料齐全;
  2. 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已批准;
  3. 施工现场质量管理已建立相应制度;
  4. 施工人员已配齐并经过培训。

3.1.2 施工前应对下列内容进行技术复核:

  1. 轴线定位和高程引测;
  2. 地下管线及地下构筑物;
  3. 相邻建筑物和基坑周边环境的状况。

3.1.3 施工过程中发现异常情况,应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理。

3.2 质量控制

3.2.1 地基与基础工程所用材料、构配件、设备等应有出厂合格证明和进场验收记录。

3.2.2 地基与基础工程应在施工过程中进行质量检验,并形成验收记录。

3.2.3 隐蔽工程在隐蔽前应由施工单位通知监理单位进行验收。

3.2.4 地基与基础工程验收前应具备下列技术资料:

  1. 施工组织设计及审批记录;
  2. 材料、构配件、设备出厂合格证及进场验收记录;
  3. 施工试验报告及见证检测报告;
  4. 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5. 测量复核记录;
  6. 设计变更和洽商记录;
  7. 质量问题处理记录。

第4章 地基工程

4.1 一般规定

4.1.1 地基工程应根据设计要求选择合适的施工方法。

4.1.2 地基施工结束后,应进行承载力检验。

4.1.3 地基变形观测应从施工开始持续到建筑物沉降稳定为止。

4.2 素土、灰土地基

主控项目

4.2.1 土料和石灰的质量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验方法:检查材料合格证、出厂检测报告、进场验收记录。

4.2.2 素土、灰土的配合比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验方法:检查配合比设计文件。

4.2.3 素土、灰土地基的压实系数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验方法:现场取样试验。

4.2.4 素土、灰土地基的承载力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验方法:静载荷试验。

一般项目

4.2.5 素土、灰土地基施工允许偏差应符合表4.2.5的规定。

表4.2.5 素土、灰土地基施工允许偏差

项次 项目 允许偏差 检验方法
1 顶面标高 ±50mm 水准仪
2 表面平整度 ≤15mm 2m靠尺
3 厚度 ≥设计值 尺量

4.3 砂和砂石地基

主控项目

4.3.1 砂石料的质量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验方法:检查材料合格证和进场验收记录。

4.3.2 砂和砂石地基的配合比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验方法:检查配合比设计文件。

4.3.3 砂和砂石地基的压实系数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验方法:现场取样试验。

4.3.4 砂和砂石地基的承载力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验方法:静载荷试验。

一般项目

4.3.5 砂和砂石地基施工允许偏差应符合表4.3.5的规定。

表4.3.5 砂和砂石地基施工允许偏差

项次 项目 允许偏差 检验方法
1 顶面标高 ±25mm 水准仪
2 表面平整度 ≤15mm 2m靠尺
3 厚度 ≥设计值 尺量

4.4 土工合成材料地基

主控项目

4.4.1 土工合成材料的规格和性能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验方法:检查出厂合格证和进场验收记录。

4.4.2 地基承载力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验方法:静载荷试验。

一般项目

4.4.3 土工合成材料搭接长度应符合设计要求,允许偏差为-10mm。

检验方法:尺量。

4.4.4 土工合成材料铺设允许偏差应符合表4.4.4的规定。

表4.4.4 土工合成材料铺设允许偏差

项次 项目 允许偏差 检验方法
1 顶面标高 ±25mm 水准仪
2 表面平整度 ≤20mm 2m靠尺

4.5 粉煤灰地基

主控项目

4.5.1 粉煤灰的质量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验方法:检查粉煤灰检验报告。

4.5.2 压实系数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验方法:现场取样试验。

4.5.3 地基承载力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验方法:静载荷试验。

一般项目

4.5.4 粉煤灰地基施工允许偏差应符合表4.5.4的规定。

表4.5.4 粉煤灰地基施工允许偏差

项次 项目 允许偏差 检验方法
1 顶面标高 ±30mm 水准仪
2 表面平整度 ≤15mm 2m靠尺
3 厚度 ≥设计值 尺量

4.6 强夯地基

主控项目

4.6.1 地基承载力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验方法:静载荷试验。

4.6.2 夯击能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验方法:检查施工记录。

4.6.3 最后两击的平均夯沉量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验方法:检查施工测量记录。

一般项目

4.6.4 强夯地基施工允许偏差应符合表4.6.4的规定。

表4.6.4 强夯地基施工允许偏差

项次 项目 允许偏差 检验方法
1 顶面标高 ±50mm 水准仪
2 表面平整度 ≤30mm 2m靠尺

4.6.5 锤印搭接宽度不应小于1/3锤径。

检验方法:尺量。

4.7 注浆地基

主控项目

4.7.1 原材料的质量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验方法:检查材料合格证和检验报告。

4.7.2 注浆体强度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验方法:检查注浆体试块强度报告。

4.7.3 地基承载力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验方法:静载荷试验。

一般项目

4.7.4 注浆地基施工允许偏差应符合表4.7.4的规定。

表4.7.4 注浆地基施工允许偏差

项次 项目 允许偏差 检验方法
1 孔位 ±20mm 尺量
2 注浆压力 ±10% 检查压力表
3 注浆量 ≥设计值 计量

4.8 预压地基

主控项目

4.8.1 砂料的粒径分布和渗透系数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验方法:实验室试验。

4.8.2 预压荷载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验方法:检查施工记录和荷载传感器。

4.8.3 地基承载力或土性指标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验方法:静载荷试验或土工试验。

一般项目

4.8.4 竖向排水体间距应符合设计要求,允许偏差为+20mm。

检验方法:尺量。

4.8.5 预压地基施工允许偏差应符合表4.8.5的规定。

表4.8.5 预压地基施工允许偏差

项次 项目 允许偏差 检验方法
1 顶面标高 ±30mm 水准仪
2 表面平整度 ≤20mm 2m靠尺

4.9 砂石桩复合地基

主控项目

4.9.1 砂石料的质量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验方法:检查合格证和进场验收记录。

4.9.2 砂石桩的密实度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验方法:标准贯入试验。

4.9.3 复合地基承载力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验方法:静载荷试验。

一般项目

4.9.4 砂石桩施工允许偏差应符合表4.9.4的规定。

表4.9.4 砂石桩施工允许偏差

项次 项目 允许偏差 检验方法
1 桩位 ≤50mm 尺量
2 桩径 ±20mm 尺量
3 桩长 ≥设计值 测量
4 垂直度 ≤1.5% 经纬仪

4.10 水泥土搅拌桩复合地基

主控项目

4.10.1 水泥和外加剂的质量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验方法:检查材料合格证和检验报告。

4.10.2 水泥土搅拌桩的强度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验方法:制作水泥土试块,进行抗压强度试验。

4.10.3 复合地基承载力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验方法:静载荷试验。

一般项目

4.10.4 水泥土搅拌桩施工允许偏差应符合表4.10.4的规定。

表4.10.4 水泥土搅拌桩施工允许偏差

项次 项目 允许偏差 检验方法
1 桩位 ≤50mm 尺量
2 桩径 ±10mm 尺量
3 桩长 ≥设计值 测量
4 垂直度 ≤1.0% 经纬仪

4.11 水泥粉煤灰碎石桩复合地基

主控项目

4.11.1 原材料的质量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验方法:检查材料合格证和检验报告。

4.11.2 桩体强度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验方法:制作桩体试块,进行抗压强度试验。

4.11.3 复合地基承载力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验方法:静载荷试验。

一般项目

4.11.4 水泥粉煤灰碎石桩施工允许偏差应符合表4.11.4的规定。

表4.11.4 水泥粉煤灰碎石桩施工允许偏差

项次 项目 允许偏差 检验方法
1 桩位 ≤50mm 尺量
2 桩径 ±20mm 尺量
3 桩长 ≥设计值 测量
4 垂直度 ≤1.0% 经纬仪

4.12 夯实水泥土桩复合地基

主控项目

4.12.1 水泥土的配合比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验方法:检查配合比设计文件。

4.12.2 桩体强度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验方法:制作试块,进行抗压强度试验。

4.12.3 复合地基承载力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验方法:静载荷试验。

一般项目

4.12.4 夯实水泥土桩施工允许偏差应符合表4.12.4的规定。

表4.12.4 夯实水泥土桩施工允许偏差

项次 项目 允许偏差 检验方法
1 桩位 ≤50mm 尺量
2 桩径 -20mm 尺量
3 桩长 ≥设计值 测量
4 垂直度 ≤1.5% 经纬仪

第5章 基础工程

5.1 一般规定

5.1.1 基础工程施工前应进行轴线定位和高程引测复核。

5.1.2 基础工程所用的材料、构配件应符合设计要求和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5.1.3 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必须在基坑(槽)或基础施工完毕后进行。

5.2 砖砌体基础

主控项目

5.2.1 砖的品种、规格、质量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验方法:检查出厂合格证和进场验收记录。

5.2.2 砂浆的强度等级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验方法:检查砂浆试块强度报告。

5.2.3 砌体水平灰缝的砂浆饱满度不应小于80%。

检验方法:用百格网检查砖底面。

5.2.4 砌体转角处和交接处应同时砌筑。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

一般项目

5.2.5 砖砌体基础的位置和垂直度允许偏差应符合表5.2.5的规定。

表5.2.5 砖砌体基础允许偏差

项次 项目 允许偏差 检验方法
1 轴线位置偏移 ≤10mm 经纬仪
2 基础顶面标高 ±15mm 水准仪
3 垂直度 ≤5mm 2m靠尺

5.2.6 砖砌体基础的一般尺寸允许偏差应符合表5.2.6的规定。

表5.2.6 砖砌体基础一般尺寸允许偏差

项次 项目 允许偏差 检验方法
1 水平灰缝平直度 ≤10mm 拉10m线
2 水平灰缝厚度(10皮砖累计数) ±8mm 尺量

5.3 混凝土基础

主控项目

5.3.1 水泥、砂、石等原材料的质量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验方法:检查出厂合格证和进场验收记录。

5.3.2 混凝土配合比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验方法:检查配合比设计文件。

5.3.3 混凝土强度等级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验方法:检查混凝土试块强度报告。

5.3.4 基础底板和基础梁的受力钢筋规格、数量、位置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验方法:观察和尺量。

一般项目

5.3.5 混凝土基础允许偏差应符合表5.3.5的规定。

表5.3.5 混凝土基础允许偏差

项次 项目 允许偏差 检验方法
1 轴线位置 ≤8mm 经纬仪
2 标高 ±10mm 水准仪
3 截面尺寸 +8mm,-5mm 尺量
4 表面平整度 ≤8mm 2m靠尺
5 预留孔洞中心位置 ≤10mm 尺量

5.3.6 钢筋保护层厚度允许偏差应符合表5.3.6的规定。

表5.3.6 钢筋保护层厚度允许偏差

项次 项目 允许偏差 检验方法
1 基础 ±5mm 钢筋保护层测定仪
2 梁 +5mm,-3mm 钢筋保护层测定仪

5.4 钢筋混凝土扩展基础

主控项目

5.4.1 钢筋的品种、规格、数量和连接方式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验方法:观察和检查出厂合格证、检验报告。

5.4.2 混凝土强度等级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验方法:检查混凝土试块强度报告。

5.4.3 基础的轴线位置和标高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验方法:测量检查。

一般项目

5.4.4 钢筋安装位置的允许偏差应符合表5.4.4的规定。

表5.4.4 钢筋安装位置允许偏差

项次 项目 允许偏差 检验方法
1 受力钢筋间距 ±10mm 尺量
2 分布钢筋间距 ±20mm 尺量
3 钢筋弯起点位置 ±20mm 尺量
4 垂直度 ≤5mm 2m靠尺

5.5 筏形与箱形基础

主控项目

5.5.1 混凝土强度等级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验方法:检查混凝土试块强度报告。

5.5.2 防水混凝土的抗渗等级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验方法:检查抗渗试验报告。

5.5.3 钢筋的品种、规格、数量、位置和连接方式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验方法:观察和检查出厂合格证、检验报告。

5.5.4 后浇带、施工缝的位置和做法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验方法:观察和检查施工记录。

一般项目

5.5.5 筏形与箱形基础允许偏差应符合表5.5.5的规定。

表5.5.5 筏形与箱形基础允许偏差

项次 项目 允许偏差 检验方法
1 轴线位置 ≤10mm 经纬仪
2 标高 ±10mm 水准仪
3 截面尺寸 +10mm,-5mm 尺量
4 表面平整度 ≤8mm 2m靠尺
5 预埋件位置 ≤10mm 尺量
6 预留洞中心位置 ≤15mm 尺量

第6章 基坑支护工程

6.1 一般规定

6.1.1 基坑支护工程应在施工前进行专项设计,编制施工方案并经审批。

6.1.2 基坑支护工程施工前应进行技术交底。

6.1.3 基坑支护工程验收前应完成下列工作:

  1. 支护结构施工完成;
  2. 监测系统安装完成并取得初始值;
  3. 施工现场地下管线改移或保护措施完成。

6.2 排桩墙支护工程

主控项目

6.2.1 灌注桩的混凝土强度等级、钢筋配置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验方法:检查混凝土试块强度报告和钢筋检验报告。

6.2.2 冠梁或腰梁的截面尺寸和混凝土强度等级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验方法:尺量和检查混凝土试块强度报告。

一般项目

6.2.3 排桩墙支护允许偏差应符合表6.2.3的规定。

表6.2.3 排桩墙支护允许偏差

项次 项目 允许偏差 检验方法
1 桩位 ±50mm 尺量
2 桩径 ±10mm 尺量
3 垂直度 ≤1.0% 经纬仪
4 桩顶标高 ±30mm 水准仪
5 桩底清孔质量 符合设计要求 沉渣仪或尺量

6.3 水泥土桩墙支护工程

主控项目

6.3.1 水泥的品种、规格及掺量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验方法:检查材料合格证和掺量记录。

6.3.2 水泥土墙体的强度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验方法:检查水泥土试块强度报告。

一般项目

6.3.3 水泥土桩墙支护允许偏差应符合表6.3.3的规定。

表6.3.3 水泥土桩墙支护允许偏差

项次 项目 允许偏差 检验方法
1 桩位 ±20mm 尺量
2 桩径 ±10mm 尺量
3 垂直度 ≤0.5% 经纬仪
4 桩顶标高 ±20mm 水准仪

6.4 锚杆及土钉墙支护工程

主控项目

6.4.1 锚杆及土钉的规格、数量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验方法:检查材料合格证和现场清点。

6.4.2 锚杆及土钉的抗拔力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验方法:现场抗拔试验。

6.4.3 锚杆锁定力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验方法:检查锁定记录。

一般项目

6.4.4 锚杆及土钉墙支护允许偏差应符合表6.4.4的规定。

表6.4.4 锚杆及土钉墙支护允许偏差

项次 项目 允许偏差 检验方法
1 孔位 ±20mm 尺量
2 钻孔倾角 ±1° 倾角仪
3 锚杆及土钉长度 ≥设计值 尺量

6.5 钢或混凝土支撑系统

主控项目

6.5.1 钢或混凝土支撑系统的规格和安装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验方法:检查出厂合格证和安装记录。

6.5.2 支撑系统的预应力施加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验方法:检查预应力记录。

一般项目

6.5.3 钢或混凝土支撑系统安装允许偏差应符合表6.5.3的规定。

表6.5.3 钢或混凝土支撑系统安装允许偏差

项次 项目 允许偏差 检验方法
1 构件轴线位置 ≤10mm 经纬仪
2 构件标高 ±10mm 水准仪
3 构件垂直度 ≤1.0% 经纬仪

第7章 地下水控制工程

7.1 一般规定

7.1.1 地下水控制包括降水和隔水两大类型。

7.1.2 地下水控制工程应在基坑开挖前完成,并进行试运转。

7.2 降水与排水

主控项目

7.2.1 降水井的数量、间距和深度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验方法:检查施工记录和测量。

7.2.2 降水系统的电器设备应工作正常,水位观测记录应完整。

检验方法:检查运行记录。

一般项目

7.2.3 降水与排水施工允许偏差应符合表7.2.3的规定。

表7.2.3 降水与排水施工允许偏差

项次 项目 允许偏差 检验方法
1 井点管间距 ≤150mm 尺量
2 井点管垂直度 ≤1.0% 经纬仪
3 井点管顶标高 ±100mm 水准仪

7.3 隔水

主控项目

7.3.1 隔水帷幕的深度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验方法:检查施工记录。

7.3.2 隔水帷幕的完整性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验方法:抽水试验或水位观测。

一般项目

7.3.3 隔水帷幕施工允许偏差应符合表7.3.3的规定。

表7.3.3 隔水帷幕施工允许偏差

项次 项目 允许偏差 检验方法
1 帷幕厚度 ±20mm 钻孔取芯
2 帷幕顶标高 ±20mm 水准仪

第8章 边坡工程

8.1 一般规定

8.1.1 边坡工程应在边坡施工前完成测量放线。

8.1.2 边坡工程应遵循"开槽支撑、先撑后挖、分层开挖、严禁超挖"的原则。

8.1.3 边坡支护结构达到设计强度后方可进行下一步开挖。

8.2 锚杆框架梁

主控项目

8.2.1 锚杆的规格、数量和抗拔力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验方法:检查材料合格证和抗拔试验报告。

8.2.2 框架梁的钢筋规格、数量和混凝土强度等级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验方法:检查钢筋合格证和混凝土试块强度报告。

一般项目

8.2.3 锚杆框架梁允许偏差应符合表8.2.3的规定。

表8.2.3 锚杆框架梁允许偏差

项次 项目 允许偏差 检验方法
1 锚杆位置 ±100mm 尺量
2 框架梁截面尺寸 ±10mm 尺量
3 框架梁表面平整度 ≤8mm 2m靠尺

8.3 挡土墙

主控项目

8.3.1 挡土墙的基础埋深和底宽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验方法:尺量检查。

8.3.2 挡土墙的砌筑质量或混凝土浇筑质量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验方法:检查施工记录和检验报告。

一般项目

8.3.3 挡土墙允许偏差应符合表8.3.3的规定。

表8.3.3 挡土墙允许偏差

项次 项目 允许偏差 检验方法
1 轴线位置 ≤20mm 经纬仪
2 墙面垂直度 ≤10mm 吊线
3 墙面平整度 ≤10mm 2m靠尺
4 顶标高 ±20mm 水准仪

第9章 工程桩

9.1 一般规定

9.1.1 工程桩应进行承载力检验和桩身质量检验。

9.1.2 桩的施工工艺和质量控制应符合设计要求和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9.1.3 桩位验收前应完成下列工作:

  1. 桩顶标高测量;
  2. 桩位偏差测量;
  3. 桩顶破损情况检查。

9.2 静力压桩

主控项目

9.2.1 钢筋混凝土桩的规格、质量和强度等级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验方法:检查出厂合格证和验收记录。

9.2.2 压桩过程中应检查压力、桩垂直度、接桩质量等。

检验方法:检查施工记录。

9.2.3 单桩极限承载力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验方法:静载荷试验。

一般项目

9.2.4 静力压桩允许偏差应符合表9.2.4的规定。

表9.2.4 静力压桩允许偏差

项次 项目 允许偏差 检验方法
1 桩位 ≤100mm 尺量
2 桩垂直度 ≤1.0% 经纬仪
3 桩顶标高 ±50mm 水准仪
4 接桩时间 ≤设计值 计时

9.3 先张法预应力管桩

主控项目

9.3.1 管桩的规格、型号和质量应符合设计要求和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检验方法:检查出厂合格证和进场验收记录。

9.3.2 单桩承载力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验方法:静载荷试验。

9.3.3 桩身完整性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验方法:低应变法或声波透射法。

一般项目

9.3.4 先张法预应力管桩允许偏差应符合表9.3.4的规定。

表9.3.4 先张法预应力管桩允许偏差

项次 项目 允许偏差 检验方法
1 桩位 ≤50mm 尺量
2 垂直度 ≤0.5% 经纬仪
3 桩顶标高 ±50mm 水准仪

9.4 混凝土灌注桩

主控项目

9.4.1 原材料的质量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验方法:检查材料合格证和检验报告。

9.4.2 混凝土强度等级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验方法:检查混凝土试块强度报告。

9.4.3 钢筋笼的规格、尺寸和安装位置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验方法:尺量和观察检查。

9.4.4 桩端持力层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验方法:检查施工记录和岩土报告。

9.4.5 单桩承载力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验方法:静载荷试验。

9.4.6 桩身完整性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验方法:低应变法或声波透射法。

一般项目

9.4.7 混凝土灌注桩允许偏差应符合表9.4.7的规定。

表9.4.7 混凝土灌注桩允许偏差

项次 项目 允许偏差 检验方法
1 桩位 ≤50mm 尺量
2 垂直度 ≤1.0% 经纬仪
3 桩径 ±20mm 尺量
4 桩长 ≥设计值 测量
5 钢筋笼主筋间距 ±10mm 尺量
6 钢筋笼箍筋间距 ±20mm 尺量
7 钢筋笼直径 ±10mm 尺量

9.5 钢桩

主控项目

9.5.1 钢桩的规格、材质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验方法:检查出厂合格证和材质检验报告。

9.5.2 钢桩的焊接质量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验方法:检查焊接工艺评定报告和焊缝检验记录。

9.5.3 单桩承载力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验方法:静载荷试验。

一般项目

9.5.4 钢桩允许偏差应符合表9.5.4的规定。

表9.5.4 钢桩允许偏差

项次 项目 允许偏差 检验方法
1 桩位 ≤50mm 尺量
2 垂直度 ≤1.0% 经纬仪
3 桩顶标高 ±50mm 水准仪

第10章 桩基子分部工程验收

10.0.1 桩基子分部工程验收应具备下列条件:

  1. 所含分项工程均已验收合格;
  2. 质量控制资料完整;
  3. 承载力检验资料完整;
  4. 桩身完整性检验资料完整;
  5. 观感质量验收合格。

10.0.2 桩基子分部工程验收应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1. 核查桩基施工记录;
  2. 核查桩基检测报告;
  3. 核查质量控制资料;
  4. 实地检查桩位偏差和桩顶质量;
  5. 形成验收结论。

10.0.3 桩基子分部工程验收记录应包括下列内容:

  1. 桩基工程概况;
  2. 施工单位工程质量评价报告;
  3. 监理单位工程质量评估报告;
  4. 设计单位工程质量检查意见;
  5. 勘察单位工程质量检查意见;
  6. 验收结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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