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 50442-2007 城市道路和建筑物无障碍设计规范(完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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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 50442-2007 城市道路和建筑物无障碍设计规范

基本信息

  • 标准编号: GB 50442-2007
  • 发布日期: 2007-10-01
  • 实施日期: 2008-06-01
  • 发布机关: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 主编部门: 北京市市政管理委员会

1 总则

1.0.1 为建设无障碍环境,方便残疾人、老年人、儿童、孕妇等弱势群体平等参与社会生活,制定本规范。

1.0.2 本规范适用于城市道路和建筑物无障碍设施的设计,不适用于有特殊要求的专业场所无障碍设计。

1.0.3 无障碍设计应遵循安全、便利、实用的原则,体现以人为本的理念。

1.0.4 无障碍设施应与道路和建筑物的主体工程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交付使用。

1.0.5 城市道路和建筑物无障碍设计除应符合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2 术语

2.0.1 无障碍设施 barrier-free facilities

为保障残疾人、老年人、儿童、孕妇等弱势群体安全通行和使用便利,在道路和建筑物中设置的通道、设施和标志。

2.0.2 缘石坡道 curb ramp

道路人行道与车行道之间供轮椅通行的坡道。

2.0.3 盲道 tactile paving

在人行道上铺设的具有条形突起和圆点突起的地面砖,用于引导盲人行走。

2.0.4 行进盲道 guide tactile paving

具有条形突起的盲道,用于引导盲人行走方向。

2.0.5 提示盲道 warning tactile paving

具有圆点突起的盲道,用于提醒盲人前方有障碍物或需要改变方向。

2.0.6 轮椅坡道 wheelchair ramp

供轮椅通行的坡道。

2.0.7 无障碍通道 barrier-free passage

满足轮椅通行的通道。

2.0.8 无障碍卫生间 barrier-free toilet

供残疾人、老年人等使用的专用卫生间。

2.0.9 轮椅停留位 wheelchair waiting area

供轮椅使用者停留等候的区域。


3 城市道路无障碍设施

3.1 一般规定

3.1.1 城市道路无障碍设施包括缘石坡道、盲道、轮椅坡道、无障碍卫生间等。

3.1.2 城市道路人行道应设置缘石坡道和盲道。

3.1.3 无障碍设施的设计应方便残疾人、老年人、儿童、孕妇等弱势群体使用。

3.1.4 无障碍设施应与道路景观相协调,保持整洁美观。

3.2 缘石坡道

3.2.1 缘石坡道设置应符合表3.2.1的规定。

表3.2.1 缘石坡道设置要求

位置 坡度要求 宽度要求 地面要求
交叉口人行道 ≤1:12 ≥1.2m 防滑
地块出入口 ≤1:12 ≥1.2m 防滑
人行过街设施 ≤1:12 ≥1.2m 防滑

3.2.2 缘石坡道类型应符合表3.2.2的规定。

表3.2.2 缘石坡道类型

类型 适用场合 技术要求
单面坡缘石坡道 交叉口人行道 坡度≤1:12,宽度≥1.2m
三面坡缘石坡道 交叉口人行道 坡度≤1:12,宽度≥1.2m
扇形缘石坡道 地块出入口 坡度≤1:12,宽度≥1.2m
曲线坡道 特殊场所 坡度≤1:12

3.2.3 缘石坡道地面应防滑,坡面平整,不应有凹凸。

3.2.4 缘石坡道两侧应设置挡台,防止轮椅前轮卡住。

3.2.5 缘石坡道施工质量应符合表3.2.5的规定。

表3.2.5 缘石坡道施工质量要求

检查项目 质量要求 检验方法
坡度 ≤1:12 坡度尺量测
宽度 ≥1.2m 卷尺量测
表面平整度 ≤3mm/2m 2m直尺量测
防滑性能 符合要求 目测

3.3 盲道

3.3.1 人行道应设置盲道。盲道分为行进盲道和提示盲道。

3.3.2 盲道设置应符合表3.3.2的规定。

表3.3.2 盲道设置要求

盲道类型 颜色要求 凸起形状 技术要求
行进盲道 黄色 条形凸起 条宽30mm,条高4mm,条间距中心距60mm
提示盲道 黄色 圆点凸起 圆点直径30mm,点高4mm,中心距50mm
停步块 红色 圆点凸起 圆点直径30mm,点高4mm

3.3.3 盲道设置位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 行进盲道应设置在人行道方砖路面上 2 提示盲道应在行进盲道起点、终点、转弯处设置 3 盲道宽度宜为300-600mm

3.3.4 盲道应连续设置,不得有障碍物。

3.3.5 盲道设计应符合表3.3.5的规定。

表3.3.5 盲道设计要求

设计项目 要求
宽度 300-600mm
颜色 黄色或与周围地面形成对比
触感 凸起明显,便于感知
连续性 全程连续,不间断

3.3.6 盲道与障碍物的距离应符合表3.3.6的规定。

表3.3.6 盲道与障碍物距离要求

障碍物类型 距盲道边缘距离
墙壁、栏杆 ≥250mm
树干、电线杆 ≥250mm
雨水口、井盖 ≥250mm

3.4 轮椅坡道

3.4.1 轮椅坡道设置应符合表3.4.1的规定。

表3.4.1 轮椅坡道设置要求

项目 技术要求
坡度 ≤1:12,困难情况下≤1:10
宽度 ≥1.2m
休息平台 ≥1.5m×1.5m
扶手 两侧设置,高度0.85-0.9m
边缘石 高度≥50mm

3.4.2 轮椅坡道地面应防滑,坡面平整。

3.4.3 轮椅坡道扶手设计应符合表3.4.3的规定。

表3.4.3 轮椅坡道扶手要求

项目 技术要求
扶手高度 0.85-0.9m
扶手直径 35-50mm
扶手材质 光滑金属或木材
末端处理 圆弧形,不伤人

3.4.4 轮椅坡道施工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坡道表面应防滑 2 坡度应均匀一致 3 休息平台应平整 4 排水应畅通

3.5 人行道通行带

3.5.1 人行道应设置通行带,通行带宽度不应小于2.0m。

3.5.2 人行道通行带地面应平整,不得有高差。

3.5.3 人行道通行带设计应符合表3.5.3的规定。

表3.5.3 人行道通行带设计要求

项目 技术要求
通行带宽度 ≥2.0m
地面平整度 ≤3mm/2m
高差处理 高差处设坡道
地面材料 防滑材料

3.5.4 人行道与其他地面衔接时,高差不应大于20mm。


4 交叉口无障碍设施

4.1 平面交叉口无障碍设施

4.1.1 平面交叉口应设置缘石坡道和盲道。

4.1.2 交叉口各个人行道方向均应设置缘石坡道。

4.1.3 交叉口盲道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 交叉口人行道应设置提示盲道 2 提示盲道距缘石50cm 3 盲道应与斑马线平行

4.1.4 交叉口无障碍设计应符合表4.1.4的规定。

表4.1.4 交叉口无障碍设计要求

设计项目 要求
缘石坡道数量 每个方向至少1处
盲道设置 与斑马线平行,距缘石50cm
提示盲道 转弯处设置
地面高差 ≤20mm

4.1.5 交叉口缘石坡道形式应根据交叉口形状和人流方向选择。

4.2 立体交叉口无障碍设施

4.2.1 立体交叉口应设置轮椅坡道或无障碍电梯。

4.2.2 立体交叉口无障碍设施应与主路无障碍设施相衔接。

4.2.3 立体交叉口无障碍设施设置应符合表4.2.3的规定。

表4.2.3 立体交叉口无障碍设施要求

设施类型 设置位置 技术要求
轮椅坡道 匝道两侧 坡度≤1:12,宽度≥1.2m
无障碍电梯 跨线桥或地道 轿厢尺寸≥1.4m×1.1m
盲道 桥面或地道内 连续设置

4.2.4 无障碍电梯应设置语音提示和盲文按钮。


5 人行过街设施无障碍

5.1 人行天桥无障碍设施

5.1.1 人行天桥应设置轮椅坡道或无障碍电梯。

5.1.2 人行天桥坡道设置应符合表5.1.2的规定。

表5.1.2 人行天桥坡道设置要求

项目 技术要求
坡度 ≤1:12
宽度 ≥1.2m
休息平台 每9m设置一个,尺寸≥1.5m×1.5m
扶手 两侧设置
防护设施 边缘设置安全挡台

5.1.3 人行天桥无障碍电梯设置应符合表5.1.3的规定。

表5.1.3 人行天桥无障碍电梯要求

项目 技术要求
轿厢尺寸 ≥1.4m×1.1m
门宽度 ≥0.9m
按钮高度 0.9-1.1m
语音提示 设置
盲文按钮 设置

5.1.4 人行天桥坡道地面应防滑,排水应畅通。

5.2 人行地道无障碍设施

5.2.1 人行地道应设置轮椅坡道或无障碍电梯。

5.2.2 人行地道坡道设置应符合表5.2.2的规定。

表5.2.2 人行地道坡道设置要求

项目 技术要求
坡度 ≤1:12
宽度 ≥1.2m
照明 亮度不低于相邻人行道
防水 不积水

5.2.3 人行地道应设置盲道,盲道应连续设置。

5.2.4 人行地道排水应畅通,不得积水。


6 公交站台无障碍设施

6.1 公交站台无障碍设施

6.1.1 公交站台应设置盲道和轮椅停留位。

表6.1.1 公交站台无障碍设施要求

设施 技术要求
站台高度 0.85-0.9m
站台宽度 ≥1.5m
盲道 连续设置
提示盲道 站台边缘设置停步块
轮椅停留位 宽度≥0.9m,长度≥1.2m

6.1.2 公交站台应设置语音报站系统。

6.1.3 公交站台盲道设置应符合表6.1.3的规定。

表6.1.3 公交站台盲道设置要求

设置位置 盲道类型 技术要求
站台地面 行进盲道 宽300-600mm
站台边缘 提示盲道 停步块
候车亭入口 提示盲道 圆点凸起

6.1.4 轮椅停留位应设置在方便上下车位置,并设置明显标志。

6.2 轨道交通站台无障碍设施

6.2.1 轨道交通站台应符合表6.2.1的规定。

表6.2.1 轨道交通站台无障碍设施要求

设施 技术要求
站台高度 0.85m
安全距离 ≤5cm
提示盲道 设置
低站台高度 0.35m
升降平台 设置

6.2.2 轨道交通站台应设置无障碍电梯或轮椅升降平台。

6.2.3 轨道交通列车应设置轮椅专用位置。


7 停车场无障碍设施

7.1 残疾人停车位

7.1.1 停车场应设置残疾人停车位。

表7.1.1 残疾人停车位要求

项目 技术要求
车位宽度 ≥3.5m
通道宽度 ≥1.2m
数量比例 总车位的2%,且不少于1个
位置 离入口最近
地面标志 国际通用标志
高度标志 设立高度标志牌

7.1.2 残疾人停车位地面应平整、防滑。

7.1.3 残疾人停车位应设置在靠近建筑物入口处。

7.1.4 残疾人停车位设计应符合表7.1.4的规定。

表7.1.4 残疾人停车位设计要求

设计项目 要求
位置选择 靠近建筑入口,最方便到达
地面处理 平整、防滑、排水良好
标志设置 地面标志+立牌标志
连接通道 轮椅通道宽度≥1.2m

7.1.5 残疾人停车位数量应根据停车场总车位数计算,最少不应少于1个。


8 建筑物无障碍设施

8.1 建筑入口

8.1.1 建筑入口应设轮椅坡道或无障碍电梯。

8.1.2 建筑入口坡道设置应符合表8.1.2的规定。

表8.1.2 建筑入口坡道要求

项目 技术要求
坡道坡度 ≤1:12,困难情况下≤1:10
坡道宽度 ≥1.2m
休息平台 ≥1.5m×1.5m
扶手高度 0.9m
边缘石高度 ≥50mm

8.1.3 建筑入口门设置应符合表8.1.3的规定。

表8.1.3 建筑入口门要求

项目 技术要求
门宽度 ≥1.0m
门槛高度 ≤2cm
开启方式 平开门或自动门
把手高度 0.85-0.9m

8.1.4 建筑入口平台设计应符合表8.1.4的规定。

表8.1.4 建筑入口平台要求

项目 技术要求
平台深度 ≥1.5m
平台宽度 不小于门宽
地面处理 防滑
排水 不积水

8.2 无障碍通道

8.2.1 无障碍通道设置应符合表8.2.1的规定。

表8.2.1 无障碍通道要求

项目 技术要求
通道宽度 ≥1.2m
地面 平整、防滑
高差处理 高差处设轮椅坡道
扶手 高差大于0.6m时设置

8.2.2 无障碍通道门的设计应符合表8.2.2的规定。

表8.2.2 无障碍通道门要求

项目 技术要求
门宽度 ≥0.9m
门槛高度 ≤2cm
开启方式 自动门或平开门
操作力度 ≤50N

8.2.3 无障碍通道应保持畅通,不得设置门槛或其他障碍物。

8.3 楼梯

8.3.1 楼梯设置应符合表8.3.1的规定。

表8.3.1 无障碍楼梯要求

项目 技术要求
踏步高度 ≤150mm
踏步宽度 ≥300mm
扶手高度 0.9m
栏杆间距 ≤110mm
起步步道 颜色区别于其他踏步
盲文指示 设置盲文指示牌

8.3.2 楼梯两侧应设置扶手,扶手应保持连续。

8.3.3 楼梯起点和终点应设置提示盲道。


9 公共卫生间无障碍设施

9.1 无障碍厕所

9.1.1 无障碍厕所设置应符合表9.1.1的规定。

表9.1.1 无障碍厕所要求

设施 技术要求
面积 ≥2.0m×2.0m
门宽度 ≥0.8m
坐便器高度 0.45-0.5m
扶手 L型或回廊式,距地0.7m
洗手盆 高度0.8m
呼叫按钮 设置,距地0.4m

9.1.2 无障碍厕所门应向外开启,并安装可紧急开启的锁具。

9.1.3 无障碍厕所地面应防滑,坡度不宜大于1:50。

9.1.4 无障碍厕所内部空间应保证轮椅回转,回转直径不小于1.5m。

9.2 无障碍厕位

9.2.1 无障碍厕位设置应符合表9.2.1的规定。

表9.2.1 无障碍厕位要求

项目 技术要求
厕位宽度 ≥1.0m
坐便器高度 0.45-0.5m
扶手 可上下翻动,距地0.7m
门宽度 ≥0.8m

9.2.2 无障碍厕位应设置在靠近厕所入口处。

9.2.3 无障碍厕位内应设置呼叫按钮。


10 轮椅停留位

10.1 轮椅停留位设置

10.1.1 公共建筑入口、服务台、售票处等处应设置轮椅停留位。

表10.1.1 轮椅停留位要求

项目 技术要求
宽度 ≥0.9m
长度 ≥1.2m
地面标志 设置国际通用标志
位置 不得阻碍通道

10.1.2 轮椅停留位不应设置在有坡度的地面上。

10.1.3 轮椅停留位附近应设置休息座椅。


11 盲文设施

11.1 盲文指示牌

11.1.1 重要公共设施应设置盲文指示牌。

11.1.2 盲文指示牌设置位置应符合表11.1.2的规定。

表11.1.2 盲文指示牌设置位置

设施 设置位置
楼梯扶手 起点和终点
电梯按钮 轿厢内
扶手 轮椅坡道两侧
服务台 台面

11.1.3 盲文指示牌安装高度应为0.9-1.1m。

11.1.4 盲文指示牌应使用国际通用的盲文系统。

11.2 盲文地图

11.2.1 公共建筑大厅应设置盲文平面图。

11.2.2 盲文平面图应设置在入口处,高度应为0.9-1.1m。


12 无障碍标志

12.1 无障碍标志类型

12.1.1 无障碍标志包括指示标志和信息标志。

表12.1.1 无障碍标志

类型 含义
无障碍设施指示标志 指示无障碍设施位置
无障碍停车位标志 指示残疾人停车位
无障碍厕所标志 指示无障碍厕所
无障碍电梯标志 指示无障碍电梯

12.1.2 无障碍标志颜色为蓝底白色轮椅图案。

12.1.3 无障碍标志尺寸应符合表12.1.3的规定。

表12.1.3 无障碍标志尺寸

设置场合 标志尺寸
永久性标志 400mm×400mm
一般标志 300mm×300mm
小型标志 200mm×200mm

12.1.4 无障碍标志应设置在明显位置,高度宜为1.4-1.6m。


13 无障碍设计检查要点

13.1 城市道路无障碍检查要点

13.1.1 城市道路无障碍设计检查应包括下列内容:

1 缘石坡道设置率和合格率 2 盲道设置率和连续性 3 轮椅坡道设置率和技术指标 4 交叉口无障碍设施衔接

13.1.2 城市道路无障碍检查方法应符合表13.1.2的规定。

表13.1.2 城市道路无障碍检查方法

检查项目 检查方法 合格标准
缘石坡道坡度 坡度尺量测 ≤1:12
盲道连续性 实地踏勘 无中断
轮椅坡道宽度 卷尺量测 ≥1.2m
交叉口衔接 实地踏勘 平顺衔接

13.2 建筑物无障碍检查要点

13.2.1 建筑物无障碍设计检查应包括下列内容:

1 建筑入口无障碍设施 2 无障碍通道宽度和平整度 3 楼梯无障碍设施 4 卫生间无障碍设施

13.2.2 建筑物无障碍检查方法应符合表13.2.2的规定。

表13.2.2 建筑物无障碍检查方法

检查项目 检查方法 合格标准
入口坡道坡度 坡度尺量测 ≤1:12
通道宽度 卷尺量测 ≥1.2m
楼梯扶手 尺量+目测 连续设置
卫生间设施 尺量+功能测试 符合要求

附录A 无障碍设施检查记录表

A.0.1 无障碍设施检查记录表格式应符合表A.0.1的规定。

表A.0.1 无障碍设施检查记录表

序号 设施名称 位置 检查项目 检查结果 备注
1 - - - - -

A.0.2 无障碍设施检查记录应包括下列内容:

1 检查日期和时间 2 检查人员和单位 3 设施名称和位置 4 检查项目和结果 5 发现的问题 6 整改建议


关联标准:

  • CJJ 37-2012 城市道路工程设计规范
  • GB 50763-2012 无障碍设计规范
  • JGJ 100-2015 车库建筑设计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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