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T 50106-2024 堤防工程施工技术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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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T 50106-2024 堤防工程施工技术规范

完整章节内容


1 范围

本规范适用于新建、扩建和加固堤防工程的施工技术管理、质量控制和验收。本规范不适用于以下工程:

a) 临时度汛工程; b) 抢险应急工程; c) 设计防渗墙深度大于30m的深覆盖层堤基处理工程; d) 涉及地下管线、文物古迹等特殊保护要求的堤防工程。

本规范主要内容包括堤防工程施工的术语定义、施工准备、土方工程、石方工程、混凝土工程、防渗工程、护坡工程、穿堤建筑物施工、质量检验与验收等。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本规范的规范性引用而成为本规范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规范。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规范。

  • GB/T 50104 建筑气候分区标准
  • GB/T 50126 防洪标准
  • SL 176 水利水电工程施工安全导则
  • SL 223 水利水电建设工程验收规程
  • SL 260 堤防工程施工规范
  • SL 379 水利水电工程测量规范
  • SL 631 水利水电工程单元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
  • JTG E61 公路路面基层施工技术规范
  • TD/T 1012 土地开发整理项目规划设计规范

3 术语和定义

3.1 堤防工程 levee engineering

在江、河、湖、海沿岸或水库回水区边缘修筑的挡水构筑物,包括堤身、堤基、护坡、穿堤建筑物等组成部分。

3.2 堤顶高程 crest elevation

堤防工程顶部的设计标高,由设计洪水位加安全超高确定。

3.3 堤基处理 foundation treatment

为提高堤基承载能力、减少沉降变形、增强抗渗稳定性而对堤基进行的加固处理措施。

3.4 防渗墙 impervious wall

垂直嵌入堤基或堤身的防渗结构,用于截断渗流、降低浸润线。

3.5 护坡工程 slope protection works

保护堤坡免受波浪淘刷、雨水冲蚀的防护结构,包括坡面清理、垫层铺设、砌块铺筑等工序。

3.6 压实度 degree of compaction

土体压实后的干密度与最大干密度的比值,以百分数表示,是衡量土方压实质量的重要指标。

3.7 穿堤建筑物 structures through levee

跨越或穿过堤身的各类建筑物,如涵闸、泵站、排水管等。


4 总则

4.1 基本规定

4.1.1 堤防工程施工应遵循"百年大计、质量第一"的方针,建立健全质量保证体系,实行质量终身责任制。

4.1.2 施工单位应具有相应的资质等级,施工人员应持证上岗。关键工序应由具备相应资格的专业技术人员主持。

4.1.3 堤防工程施工应按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执行,未经批准不得擅自变更。确需变更时,应按规定程序报批。

4.1.4 施工单位应做好施工记录,确保资料完整、真实、可追溯。隐蔽工程应在隐蔽前通知建设、监理单位到场验收。

4.2 施工度汛要求

4.2.1 施工现场应设置必要的安全度汛设施,确保在建工程和施工人员安全。

4.2.2 度汛工程的施工进度应满足度汛方案要求,必要时应编制专项施工方案。

4.2.3 跨汛期施工的堤防工程,应在汛前完成水下隐蔽工程和度汛断面施工。

4.3 环境保护要求

4.3.1 施工过程中应采取有效措施控制粉尘、噪声、废水排放,减少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4.3.2 施工现场应做好水土保持工作,设置排水设施,防止水土流失。

4.3.3 施工废弃料应按环保要求处置,不得随意倾倒。


5 施工准备

5.1 技术准备

5.1.1 施工单位应在开工前组织工程技术人员熟悉设计文件,了解工程特点、技术要求和施工难点。

5.1.2 施工单位应根据设计文件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内容应包括:工程概况、施工总平面布置、施工方法、施工进度计划、质量保证措施、安全保证措施、环境保护措施、资源配置计划等。

5.1.3 施工单位应按设计要求进行施工测量,建立测量控制网,设置水准点和中桩,并办理交桩手续。

5.1.4 对于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的应用,施工单位应编制作业指导书,并经审批后实施。

5.2 现场准备

5.2.1 施工现场应做到"三通一平",即路通、水通、电通、场地平整。

5.2.2 施工单位应根据施工需要搭建临时设施,包括施工营地、仓库、加工场等。临时设施的搭建应符合安全防火要求。

5.2.3 施工单位应修筑施工临时道路,确保施工期间道路畅通。临时道路的宽度、承载力应满足施工车辆通行要求。

5.2.4 施工现场应设置完善的排水系统,防止雨水浸泡基坑或填筑料。

5.3 资源准备

5.3.1 施工机械设备应在开工前进场,并完成调试和验收。关键设备应有备用设备。

5.3.2 施工单位应根据施工进度计划组织材料进场,并按规定进行检验、试验。

5.3.3 施工单位应配置满足施工需要的工程技术人员和技术工人,建立健全施工管理组织机构。


6 土方工程

6.1 堤基清理

6.1.1 堤基清理范围应包括堤身设计底宽两侧各外延不小于30cm。

6.1.2 堤基清理应清除树根、杂草、淤泥、腐殖土、垃圾等杂质。清理深度不应小于30cm。

6.1.3 堤基清理完成后,应进行基础压实处理。黏性土堤基的压实度不应低于90%,砂性土堤基的相对密度不应低于0.60。

6.1.4 雨季施工时,应采取措施防止堤基受雨水浸泡。基槽如有积水应立即排除。

6.2 堤身填筑

6.2.1 筑堤材料应选用透水性好、抗剪强度高的土料。禁止使用淤泥、沼泽土、腐殖土、冻土等不良土料。

6.2.2 土料的最大粒径不应大于铺土厚度的2/3,含水率应控制在最优含水率±3%范围内。

6.2.3 堤身填筑应采用水平分层填筑法,每层铺土厚度应根据压实机械和土质情况确定,一般为20cm~30cm。

6.2.4 碾压方向应垂直于堤轴线,相邻作业面碾迹搭接宽度不应小于0.5m。机械碾压不到的部位应采用人工夯实。

6.2.5 铺土宜平行于堤轴线方向分段进行,相邻段落的交接带应逐层交错搭接,搭接宽度不应小于3m。

6.2.6 堤身填筑的压实度应符合设计要求。1级、2级堤防工程的压实度不应低于93%,3级及以下堤防工程的压实度不应低于90%。

6.3 接缝处理

6.3.1 堤身分期分段填筑时,上下层接缝应错开。水平接缝应削成缓坡,坡度不应大于1:5。

6.3.2 施工缝处理应清除表面松散土料和杂物,保持湿润状态,然后逐层填筑碾压。

6.3.3 碾压式堤防与刚性建筑物结合部位,应在建筑物表面涂刷浓泥浆或铺设防水土工膜,然后同步填筑。

6.4 雨季施工

6.4.1 雨季施工应随时掌握天气预报,合理安排施工计划。

6.4.2 填筑面应中部高、两侧低,并设置排水沟及时排除雨水。严禁在雨天进行堤身填筑。

6.4.3 雨后填筑面应晾晒风干,必要时翻松处理,经检验合格后方可继续施工。

6.5 冬季施工

6.5.1 当日平均气温低于5℃或最低气温低于-3℃时,应按冬季施工要求执行。

6.5.2 冬季施工应清除堤基冰雪,严禁使用冻土块筑堤。土料在运输、储存过程中应覆盖保温。

6.5.3 碾压后的填筑面应及时覆盖保温材料。春季施工前应清除保温材料,并检查填筑质量。


7 石方工程

7.1 石料要求

7.1.1 砌石用石料应选用质地坚硬、新鲜、无风化的天然石材或符合要求的混凝土砌块。

7.1.2 石料的饱和抗压强度不应低于设计要求,一般护坡工程不应低于30MPa,重要防护工程不应低于40MPa。

7.1.3 石料的几何尺寸应满足设计要求,块石重量不应小于30kg,厚度不应小于20cm。

7.2 砌石工程

7.2.1 砌石前应将石料表面泥垢、油污等清洗干净,并保持湿润状态。

7.2.2 砌石应采用坐浆法施工,砂浆应饱满,灰缝宽度一般为2cm~4cm。

7.2.3 砌石应分层砌筑,上下层砌石应错缝搭接,不得采用通缝。砌筑应稳固,砂浆初凝后不得再震动。

7.2.4 砌石护坡应设置伸缩缝,间距一般为15m~20m,缝宽2cm,内填沥青木板或其他柔性材料。

7.2.5 砌石勾缝应在砌筑完成后24小时内进行,勾缝宽度不应小于砌缝宽度的1.5倍。

7.3 抛石工程

7.3.1 抛石护脚应在枯水期施工,水下抛石应均匀投抛,分层夯实。

7.3.2 抛石的石料粒径应满足设计要求,一般为20cm~60cm。

7.3.3 抛石面应进行理砌,使石料大面朝上,堆石坡面应平整,坡度符合设计要求。


8 混凝土工程

8.1 一般规定

8.1.1 混凝土工程施工应严格按照设计配合比进行,材料计量偏差应符合规范要求。

8.1.2 混凝土拌和物应搅拌均匀,颜色一致,不得有离析、泌水现象。

8.1.3 混凝土浇筑应连续进行,间歇时间不应超过混凝土初凝时间。

8.2 模板工程

8.2.1 模板及其支架应具有足够的强度、刚度和稳定性,能承受混凝土重量、侧压力及施工荷载。

8.2.2 模板表面应平整光洁,接缝严密,不得漏浆。钢模板应涂刷脱模剂,木模板应湿润处理。

8.2.3 模板的拆除时间应根据混凝土强度发展和气温条件确定,侧模应在混凝土强度达到2.5MPa以上方可拆除。

8.3 钢筋工程

8.3.1 钢筋进场应进行检验,内容包括外观检查、力学性能试验等,合格后方可使用。

8.3.2 钢筋的加工、绑扎、焊接应符合设计要求和施工规范规定。钢筋保护层厚度应满足设计要求。

8.3.3 钢筋的接头宜采用焊接或机械连接,接头位置应错开布置,同一截面内的接头面积不应超过总面积的50%。

8.4 混凝土浇筑

8.4.1 混凝土浇筑前应将模板内的杂物清理干净,木模板应浇水湿润,但不得有积水。

8.4.2 混凝土应按一定厚度、顺序和方向分层浇筑,层厚不宜超过50cm。混凝土自由下落高度不应超过2m。

8.4.3 混凝土应采用机械振捣,振捣器移动间距不应大于其作用半径的1.5倍,振捣时间以混凝土表面不再下沉、不冒气泡为止。

8.4.4 混凝土浇筑完成后应进行养护,保持混凝土表面湿润,养护时间不少于14天。

8.5 混凝土质量检验

8.5.1 混凝土强度检验应以边长150mm的立方体试件为准,在温度20℃±2℃、相对湿度95%以上的条件下养护28天。

8.5.2 同一配合比的混凝土,每100盘且不超过1000m³取样不应少于1组;每工作班取样不少于1组。

8.5.3 混凝土抗压强度应满足设计要求,同一验收批的强度平均值不应低于设计强度等级值的1.15倍。


9 防渗工程

9.1 粘土防渗铺盖

9.1.1 粘土防渗铺盖应选用塑性指数大于20的粘性土,含水率应控制在最优含水率附近。

9.1.2 铺盖土料的铺土厚度宜为20cm~30cm,采用机械碾压,压实度不应低于93%。

9.1.3 铺盖与堤身结合部位应设置过渡层,过渡层厚度不应小于30cm。

9.2 混凝土防渗墙

9.2.1 混凝土防渗墙施工前应进行现场试验,确定配合比、施工参数。

9.2.2 防渗墙的垂直度偏差不应大于1/300,墙底嵌入基岩深度不应小于50cm。

9.2.3 相邻槽段应采用套打或铣接法施工,确保墙体连续、完整。

9.2.4 防渗墙混凝土应采用自密实混凝土,坍落度宜为180mm~220mm,抗渗等级不应低于W6。

9.3 土工膜防渗

9.3.1 土工膜应选用聚乙烯土工膜或聚氯乙烯土工膜,厚度不应小于0.5mm。

9.3.2 土工膜的铺设应平整、无褶皱,接头应采用热熔焊接,焊缝应进行充气检验。

9.3.3 土工膜上应铺设保护层,保护层材料可采用砂土或细碎石,厚度不应小于30cm。

9.4 防渗帷幕灌浆

9.4.1 帷幕灌浆应按分序加密的原则施工,先导孔应深入相对隔水层。

9.4.2 灌浆浆液应按设计配合比配制,灌浆压力应符合设计要求,终孔吸浆量不应大于1L/min。

9.4.3 灌浆完成后应进行质量检查,检查孔数量不少于灌浆总孔数的5%。


10 护坡工程

10.1 坡面清理

10.1.1 护坡施工前应按设计要求清理坡面,包括清除杂物、松动石块、填补坑洼等。

10.1.2 坡面应平整、密实,坡度符合设计要求。局部超挖应采用与堤身相同的材料回填压实。

10.2 垫层施工

10.2.1 垫层材料宜采用级配良好的砂砾料或碎石,粒径范围宜为5mm~40mm。

10.2.2 垫层应随铺随压,铺设厚度均匀,压实后的厚度不应小于设计值。

10.3 砌块铺筑

10.3.1 砌块铺筑应自下而上进行,砌块应大面朝下,大小搭配,严禁出现通缝。

10.3.2 砌块应平稳、牢固,相邻砌块的高差不应大于2cm。

10.3.3 护坡顶部应设置封边,封边宽度不应小于30cm,并与堤顶结构连接牢固。

10.4 植草护坡

10.4.1 植草护坡适用于流速较小的临水坡防护。草种应选择适合当地气候、根系发达、适应性强的品种。

10.4.2 草皮铺设应满铺、密贴,铺后应拍实、浇水,直至草皮成活。


11 穿堤建筑物施工

11.1 一般规定

11.1.1 穿堤建筑物应按设计位置、尺寸和结构形式施工,不得擅自变更。

11.1.2 穿堤建筑物与堤身结合部位应按防渗要求进行处理,确保连接可靠、无渗漏。

11.1.3 穿堤建筑物施工完成后,应经验收合格方可进行回填土施工。

11.2 涵闸施工

11.2.1 涵闸基础应置于设计要求的地基上,开挖后应进行验槽,确认地基承载力满足设计要求。

11.2.2 涵闸混凝土应按设计分缝分块浇筑,止水设施应按设计要求安装到位。

11.2.3 涵闸周边回填土应与堤身填筑同步进行,回填材料、压实度应符合设计要求。

11.3 排水管道施工

11.3.1 排水管道应按设计坡度敷设,管底应垫实,不得悬空。

11.3.2 管道接头应密封可靠,安装完成后应进行闭水试验。

11.3.3 管道穿过堤身部位应设置截水环,截水环应与管道焊接牢固。


12 质量检验与验收

12.1 质量检验

12.1.1 施工单位应建立健全质量检验制度,实行"三检制",即班组自检、作业队复检、项目部专职质检机构终检。

12.1.2 隐蔽工程应在隐蔽前24小时通知建设、监理单位,经验收签字后方可隐蔽。

12.1.3 质量检验方法和频率应按本规范和设计文件要求执行。检验项目包括:

检验项目 检验方法 检验频率
填筑土料含水率 烘干法 每层1次
压实度 环刀法或核子密度仪 每100m³1组
砌石砂浆强度 试块抗压试验 每工作班1组
混凝土强度 试块抗压试验 每100m³1组
防渗墙完整性 钻孔取芯或物探 设计要求

12.1.4 检验不合格的材料和工程应返工或返修,经重新检验合格后方可继续施工。

12.2 验收

12.2.1 堤防工程验收应分阶段进行,包括单元工程验收、分部工程验收、单位工程验收和竣工验收。

12.2.2 单元工程应由施工单位自评,监理单位复核,建设单位认定。

12.2.3 分部工程验收应由建设单位组织,验收组成员包括建设、监理、设计、施工、质量监督等单位代表。

12.2.4 单位工程验收应在所有分部工程验收合格后进行,竣工验收应在单位工程验收的基础上进行。

12.2.5 验收资料应完整、真实、规范,包括工程验收鉴定书、质量评定资料、竣工图纸等。

12.3 竣工资料

12.3.1 施工单位应按合同要求和档案管理规定编制竣工资料,竣工资料应在竣工验收前提交。

12.3.2 竣工资料包括:施工合同、施工组织设计、图纸会审记录、设计变更通知单、施工日志、质量检验记录、试验报告、隐蔽工程验收记录、竣工图等。


附录A(规范性)堤防工程外观质量评定标准

项目 质量标准 得分
堤顶平整度 沿堤轴线方向10m范围内高差不超过3cm 20
坡面平整度 2m靠尺检测间隙不超过3cm 25
砌块砌筑 牢固无松动,灰缝饱满度超过85% 25
变形缝 垂直、整齐、缝宽符合要求 15
排水沟 沟底平顺,排水畅通 15

附录B(资料性)本规范用词说明

  • "必须":表示很严格,非这样做不可;
  • "应":表示严格,在正常情况下均应这样做;
  • "宜":表示允许稍有选择,在条件许可时首先应这样做;
  • "可":表示有选择,在一定条件下可以这样做。

附录C(规范性)土方填筑碾压试验方法

C.1 目的:确定土料的最佳铺土厚度、碾压遍数和行走速度。

C.2 试验场地:选择代表性土料,场地面积不小于20m×30m。

C.3 试验方法:在试验场地上布置若干试验小块,每块采用不同的铺土厚度和碾压遍数,测定压实后的干密度。

C.4 成果整理:绘制干密度与碾压遍数关系曲线,确定最佳施工参数。


引用标准名录

  • GB/T 50104-2010 建筑气候分区标准
  • GB/T 50126-2008 防洪标准
  • SL 176-2007 水利水电工程施工安全导则
  • SL 223-2008 水利水电建设工程验收规程
  • SL 260-2014 堤防工程施工规范
  • SL 379-2007 水利水电工程测量规范
  • SL 631-2012 水利水电工程单元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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