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GJ-T 235-2011 建筑外墙防水工程技术规程 章节完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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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GJ/T 235-2011 建筑外墙防水工程技术规程

基本信息

  • 标准编号: JGJ/T 235-2011
  • 发布日期: 2011-02-11
  • 实施日期: 2011-08-01
  • 发布机关: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 主编部门: 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
  • 批准部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 主编单位: 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
  • 参编单位: 北京市建筑科学研究院、上海市建筑科学研究院等

第1章 总则

1.0.1

本规程适用于新建、改建和扩建民用建筑外墙防水工程的设计、施工和质量验收。民用建筑包括住宅建筑和公共建筑,不包括工业建筑。新建工程是指在新建建筑物上实施的外墙防水工程;改建工程是指对既有建筑外墙防水系统进行改造或更换的工程;扩建工程是指在已有建筑物上进行扩建部分的外墙防水工程。

1.0.2

本规程不适用于工业建筑外墙防水工程。工业建筑因生产工艺要求、使用环境特殊等原因,其外墙防水工程应按相关行业标准执行,不适用于本规程。

1.0.3

外墙防水工程的设计、施工和质量验收除应符合本规程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国家现行有关标准包括《地下工程防水技术规范》GB 50108、《屋面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 50207、《外墙外保温工程技术标准》JGJ 144等。

1.0.4

外墙防水工程应遵循"防排结合、刚柔并济、综合治理"的原则。防排结合是指防水与排水相结合,既要做好防水层,也要做好排水构造,将水迅速排走;刚柔并济是指刚性防水与柔性防水相结合,发挥各自优点;综合治理是指从设计、材料、施工、管理等多方面综合施策。

1.0.5

外墙防水工程的设计应根据建筑物的性质、重要程度、使用功能要求、环境条件等因素确定防水等级和防水方案。防水等级划分为一级、二级、三级,各等级的设防要求和适用范围不同。


第2章 术语

2.1 外墙防水

外墙防水是为防止雨水、雪水、露水等水分渗透到墙体内部而采取的技术措施,包括防水设计、防水材料、防水施工和质量验收等。外墙防水是建筑工程防水的组成部分,与屋面防水、地下室防水等共同构成建筑物的整体防水体系。外墙防水的质量直接关系到建筑物的使用功能和耐久性。

2.2 防水层

防水层是阻止水渗透的构造层,包括涂料防水层、卷材防水层、防水砂浆防水层等。防水层的设置位置可以在结构层上、找平层上或保温层外侧。防水层的性能应满足使用环境要求,具有良好的耐水性、耐久性、耐候性和抗渗性。

2.3 密封材料

密封材料是嵌入接缝、裂缝或节点处起防水作用的材料,包括硅酮密封胶、聚氨酯密封胶、丙烯酸密封胶等。密封材料应具有良好的耐候性、位移补偿能力和粘结性能,能够适应接缝的变形而不产生裂缝或脱粘。

2.4 防水透气膜

防水透气膜是具有防水透气功能的薄膜材料,能够阻止液态水渗透同时允许水蒸气通过。防水透气膜通常铺设在保温层外侧,用于防止雨水渗入保温层,同时允许墙体内部的水蒸气排出,避免产生冷凝水。

2.5 耐候性

耐候性是材料在自然环境下抵抗老化、褪色、龟裂等性能。外墙材料长期暴露在大气中,受阳光、雨水、温度变化等因素影响,耐候性是评价外墙材料耐久性的重要指标。

2.6 泛水

泛水是建筑屋面、墙体等与突出构件交接处设置的防水构造,用于防止水从交接处渗透。泛水通常设置在女儿墙与屋面交接处、雨篷与墙体交接处、门窗洞口与墙体交接处等部位。泛水高度不应低于250mm。

2.7 滴水槽

滴水槽是引导雨水沿墙面流下的水槽,用于减少雨水对墙面的影响。滴水槽通常设置在窗楣、女儿墙压顶等部位,可以引导雨水快速流下,减少雨水沿墙面渗透的机会。

2.8 女儿墙

女儿墙是屋面与外墙交接处设置的矮墙,用于屋面防水和美观。女儿墙与屋面交接处是防水的薄弱环节,应设置泛水和防水层。女儿墙压顶应向内坡向找坡,坡度不应小于5%。

2.9 节点防水

节点防水是建筑外墙阴阳角、门窗洞口、穿墙管道、变形缝等细部构造部位的防水处理。节点防水是外墙防水的关键部位,细部构造处理不当易产生渗漏。节点防水的质量要求应符合设计要求和国家现行标准的有关规定。

2.10 整体防水

整体防水是在外墙表面整体设置防水层的防水做法,适用于装配式建筑外墙、砌体结构外墙等。整体防水的防水层应形成完整的整体,不得有破损、裂缝,与基层粘结牢固。

2.11 节点防水

节点防水是仅在外墙细部构造部位进行防水处理的做法,适用于现浇混凝土外墙等。现浇混凝土外墙结构密实,防水性能较好,主要做好节点部位的防水处理即可。节点防水的做法包括密封处理、附加层处理等。

2.12 防水透气膜

防水透气膜是铺设在保温层外侧,具有防水透气功能的薄膜材料。防水透气膜的防水性能以耐静水压表示,透气性能以透湿率表示。防水透气膜与保温层之间应设置保护层。

2.13 位移补偿能力

位移补偿能力是密封材料随接缝变形而保持密封性能的能力。位移补偿能力以密封材料的位移能力级别表示,位移能力级别越高,密封材料适应接缝变形的能力越强。


第3章 基本规定

3.1 外墙防水等级

3.1.1

外墙防水等级应根据建筑物的性质、重要程度、使用功能要求划分为三个等级,各等级的适用范围应符合表3.1.1的规定。

表3.1.1 外墙防水等级

等级 适用范围
一级 特别重要的建筑;或墙体结构变形大的建筑;高层建筑;重要公共建筑
二级 一般建筑;多层住宅;一般公共建筑
三级 临时建筑;低层建筑;简易建筑

一级防水适用于特别重要的建筑和高层建筑,如重要的公共建筑、医院、学校、商场等;二级防水适用于一般建筑和住宅建筑;三级防水适用于临时建筑和低层建筑。

3.1.2

外墙防水等级应依据建筑物的性质、重要程度、使用功能要求、结构变形程度等因素综合确定。建筑物性质越重要、结构变形越大,防水等级应越高。

3.1.3

外墙防水等级应与屋面防水等级相协调。外墙防水与屋面防水是建筑防水的组成部分,应相互协调,形成完整的防水体系。

3.2 防水设计方案

3.2.1

应根据建筑物的防水等级、使用功能、环境条件等因素确定防水方案。防水方案包括防水材料的选择、防水构造的设计、细部节点的处理等内容。

3.2.2

应遵循"防排结合、刚柔并济"的原则。防是指设置防水层阻止水渗透;排是指设置排水构造将水迅速排走;刚是指刚性防水材料,具有较好的耐久性;柔是指柔性防水材料,具有较好的变形能力。

3.2.3

应注重节点构造的防水处理。节点构造是外墙防水的关键部位,包括门窗洞口、穿墙管道、变形缝、女儿墙等。节点防水处理不当是外墙渗漏的主要原因。

3.2.4

外墙防水应设置多道防线,综合治理。多道防线可以提高防水的可靠性和安全性,任一道防线失效时,其他防线仍能起到防水作用。

3.2.5

外墙防水设计方案应包括防水等级、防水材料、防水构造、节点详图等内容。防水设计方案应经过审核批准后实施。

3.3 防水构造要求

3.3.1

外墙防水层应与地下室防水层、相邻室内防水层连接,形成完整的防水体系。防水层的连接部位应做好密封处理,确保防水体系的连续性。

3.3.2

外墙防水层应设置保护层,保护层材料可根据饰面材料选择。保护层可以防止防水层受外界因素损坏,延长防水层的使用寿命。

3.3.3

外墙防水层与门窗框之间应密封严密。门窗框与墙体之间的缝隙是渗漏的常见部位,应使用密封材料嵌填严密。

3.3.4

外墙变形缝应设置防水构造。变形缝处应设置防水盖板或防水填料,适应变形缝的变形需求。

3.4 防水材料要求

3.4.1

防水材料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和设计要求。防水材料进场时应核查产品合格证和性能检测报告,并进行复验。

3.4.2

防水材料应与基层粘结牢固。粘结强度是评价防水材料与基层粘结性能的重要指标,粘结强度不足会导致防水层空鼓、脱落。

3.4.3

密封材料应具有良好的耐候性和位移补偿能力。耐候性不足会导致密封材料开裂、脱粘;位移补偿能力不足会导致密封材料无法适应接缝变形。

3.4.4

防水材料的性能应满足使用环境要求。外墙材料长期暴露在大气中,受阳光、雨水、温度变化等因素影响,应具有良好的耐久性。

3.4.5

防水材料应具有可靠的成品保护措施。成品保护可以防止防水层在施工期间和后续施工期间受到损坏。


第4章 墙面整体防水

4.1 适用范围

4.1.1

装配式建筑外墙应采用整体防水做法。装配式建筑外墙的接缝是防水的薄弱环节,整体防水可以形成完整的防水层,覆盖所有接缝。

4.1.2

砌体结构外墙应采用整体防水做法。砌体结构外墙的灰缝是防水的薄弱环节,整体防水可以覆盖灰缝,形成连续的防水层。

4.1.3

变形较大的混凝土结构外墙应采用整体防水做法。变形较大的混凝土结构外墙易产生裂缝,整体防水可以覆盖裂缝,防止渗漏。

4.1.4

门窗洞口数量较多的外墙宜采用整体防水做法。门窗洞口数量较多会增加渗漏风险,整体防水可以提高整体防水效果。

4.2 防水层设计

4.2.1

防水层应设置在结构层或找平层之上。防水层设置在结构层上可以获得最佳的防水效果;设置在找平层上可以提供平整的基层。

4.2.2

防水层厚度应符合设计要求。防水层厚度过薄会降低防水效果;厚度过厚会增加成本,且可能产生开裂。

4.2.3

门窗洞口周围应增设附加层,附加层宽度不应小于250mm。附加层可以加强门窗洞口这个应力集中部位。

4.2.4

防水层应形成完整的整体,不得有破损、裂缝。破损和裂缝会降低防水层的完整性,导致渗漏。

4.2.5

防水层的收头处应密封严密。收头处是防水的薄弱环节,应使用密封材料嵌填严密,或用金属压条固定。

4.3 聚合物水泥防水涂料

4.3.1

聚合物水泥防水涂料应具有良好的耐碱性。耐碱性不足会导致涂层在水泥基层上发生皂化反应,降低粘结强度。

4.3.2

涂层厚度不应小于1.0mm。涂层厚度过薄会降低防水效果;涂层厚度过厚会增加成本,且可能产生开裂。

4.3.3

施工温度宜为5~35摄氏度。施工温度过低会延缓涂料固化;施工温度过高会加速涂料干燥,影响粘结。

4.3.4

涂料应多遍涂布,每遍干燥后方可进行下一遍施工。干燥时间一般为2~8小时,具体时间应根据涂料品种和施工环境确定。

4.3.5

阴阳角部位应先涂刷附加层。阴阳角是应力集中部位,先涂刷附加层可以加强这些部位。

4.3.6

涂料配制应按产品说明书配合比准确计量,搅拌均匀。计量不准确会导致涂料性能不稳定;搅拌不均匀会影响涂层质量。

4.4 聚合物水泥防水浆料

4.4.1

聚合物水泥防水浆料可用于外墙立面防水。聚合物水泥防水浆料具有较好的粘结性能和耐久性,适用于外墙立面防水。

4.4.2

涂层厚度不应小于3mm。涂层厚度过薄会降低防水效果;涂层厚度过厚会增加成本。

4.4.3

应分层施工,每层厚度不应大于2mm。分层施工可以保证每层涂料充分干燥,减少开裂。

4.4.4

基层应坚实、平整、清洁。基层不坚实会导致涂层空鼓;基层不平整会影响涂层厚度均匀性;基层不清洁会影响涂层与基层的粘结。

4.4.5

施工温度宜为5~35摄氏度。施工温度过低会延缓浆料固化;施工温度过高会加速浆料干燥,影响粘结。

4.5 刚性防水涂层

4.5.1

刚性防水涂层可用于低等级外墙防水。刚性防水涂层成本较低,适用于三级防水的外墙。

4.5.2

涂层厚度不应小于5mm。涂层厚度过薄会降低防水效果。

4.5.3

配合比应符合设计要求。配合比不当会影响涂层的强度和抗渗性能。

4.5.4

刚性防水涂层应分层施工,每层厚度不应大于5mm。分层施工可以减少开裂。

4.5.5

施工后应进行养护,养护时间不宜少于7天。养护期间应保持涂层表面湿润,不得干燥或受冻。

4.6 防水卷材

4.6.1

外墙防水可采用自粘防水卷材或聚合物改性沥青防水卷材。自粘防水卷材施工方便,不需要加热;聚合物改性沥青防水卷材需要热熔施工。

4.6.2

卷材厚度不应小于3mm。厚度过薄会降低耐穿刺性和耐久性。

4.6.3

卷材应与基层粘结牢固,不得有空鼓。空鼓会导致卷材与基层之间形成隔离层,降低防水效果。

4.6.4

卷材搭接宽度不应小于80mm。搭接宽度不足会降低搭接缝的可靠性。


第5章 节点防水

5.1 门窗洞口

5.1.1

门窗框与墙体之间应嵌填密封材料。密封材料应填嵌密实,不得有气泡、裂缝。密封材料可选用聚氨酯密封胶或硅酮密封胶。

5.1.2

门窗洞口外侧应设置防水层,防水层应延伸至门窗框边缘。防水层延伸至门窗框边缘可以形成完整的防水面,防止水从门窗框与墙体交接处渗入。

5.1.3

窗台应设置排水坡度,坡度不应小于5%。排水坡度可以引导雨水流下,防止窗台积水。

5.1.4

窗楣应设置滴水槽,滴水槽宽度和深度不应小于10mm。滴水槽可以引导雨水流下,减少雨水沿窗楣渗入的机会。

5.1.5

门窗上口应设置滴水线。滴水线可以引导雨水滴落,防止雨水沿门窗上口渗入。

5.1.6

门窗框与墙体之间的缝隙应使用聚合物水泥砂浆或发泡聚氨酯填充。填充应密实,不得有空隙。

5.1.7

密封材料应嵌填密实,表面应平整、光滑。表面不平整会影响美观,也不利于排水。

5.2 女儿墙

5.2.1

女儿墙与屋面交接处应设置防水层。交接处是防水的薄弱环节,应设置防水附加层加强。

5.2.2

女儿墙压顶应向内坡向找坡,坡度不应小于5%。压顶向内坡向可以防止水在压顶面积聚。

5.2.3

女儿墙泛水高度不应低于250mm。泛水高度不足会导致水从泛水顶部渗入。

5.2.4

女儿墙与屋面交接处应设置泛水,泛水应包住女儿墙上表面。泛水包住女儿墙上表面可以防止水从交接处渗入墙体。

5.2.5

女儿墙压顶应设置防水层。压顶防水可以防止水从压顶渗入墙体。

5.2.6

女儿墙与屋面交接处的防水层应与屋面防水层整体密封。整体密封可以防止水从交接处渗入。

5.3 穿墙管道

5.3.1

穿墙管道与墙体之间应嵌填密封材料。密封材料应填嵌密实,不得有缝隙。

5.3.2

管道周围应做防水附加层,附加层宽度不应小于250mm。防水附加层可以加强管道周围这个应力集中部位。

5.3.3

密封材料应嵌填密实,不得有缝隙。密封不密实会导致水从管道与墙体交接处渗入。

5.3.4

管道与基层交接处应预留凹槽,并嵌填密封材料。凹槽可以为密封材料提供嵌填空间,保证密封效果。

5.3.5

管道周围的防水附加层应包裹管道不小于150mm。包裹管道可以形成完整的防水面。

5.4 外墙预埋件

5.4.1

外墙预埋件周边应嵌填密封材料。密封材料应填嵌密实,填嵌深度不应小于20mm。

5.4.2

预埋件周围应做防水处理,并设置防水附加层。防水附加层的材料应与主体防水层相容。

5.4.3

预埋件应牢固,不松动。预埋件松动会影响防水层的完整性。

5.4.4

预埋件与防水层交接处应设置防水密封措施。防水密封措施可以防止水从预埋件与防水层交接处渗入。

5.4.5

预埋件应进行防锈处理。预埋件锈蚀会影响结构耐久性,也会影响防水层的完整性。

5.5 变形缝

5.5.1

变形缝处应设置防水盖板。防水盖板应具有足够的宽度和变形能力,能够覆盖变形缝并适应其变形。

5.5.2

盖板应固定牢固,与两侧墙体连接严密。固定不牢会导致盖板脱落;连接不严密会导致渗漏。

5.5.3

变形缝内应嵌填保温材料。保温材料可以减少变形缝处的热桥。

5.5.4

变形缝的防水构造应形成完整的防水体系。防水构造应包括防水盖板、密封材料、附加层等组成部分。

5.5.5

变形缝盖板可采用金属盖板或合成高分子盖板。金属盖板耐久性好;合成高分子盖板变形能力好。

5.6 阳台、雨篷

5.6.1

阳台、雨篷与墙体交接处应设置防水层。交接处是防水的薄弱环节,应设置防水附加层加强。

5.6.2

阳台、雨篷应设置滴水线。滴水线可以引导雨水滴落,防止雨水沿阳台、雨篷底面渗入墙体。

5.6.3

阳台地面应设置排水坡度,坡度不应小于2%。排水坡度可以引导地面积水流向排水口。

5.6.4

雨篷与外墙交接处应设置泛水。泛水高度不应低于250mm。

5.6.5

阳台、雨篷的防水层应与外墙防水层整体密封。整体密封可以防止水从交接处渗入。

5.7 装饰线条

5.7.1

墙体装饰线条与墙体交接处应设置防水层。交接处是防水的薄弱环节,应设置防水附加层。

5.7.2

线条上表面应设置排水坡度。排水坡度可以引导雨水流下,防止线条上面积水。

5.7.3

线条与墙体交接处应嵌填密封材料。密封材料应填嵌密实,不得有缝隙。

5.7.4

线条的防水层应与外墙防水层整体密封。整体密封可以防止水从交接处渗入。

5.8 空调室外机搁板

5.8.1

空调室外机搁板与墙体交接处应设置防水层。交接处应设置防水附加层加强。

5.8.2

搁板表面应设置排水坡度,坡度不应小于2%。排水坡度可以引导冷凝水和雨水流向排水口。

5.8.3

搁板与墙体交接处应设置滴水槽。滴水槽可以引导雨水流下,减少渗漏机会。

5.9 外墙分格缝

5.9.1

外墙分格缝应设置防水构造。分格缝是防止外墙开裂的构造措施,同时也应做好防水处理。

5.9.2

分格缝内应嵌填密封材料。密封材料应填嵌密实,与两侧墙体粘结牢固。

5.9.3

密封材料应与两侧墙体粘结牢固,不得有脱粘、开裂。脱粘和开裂会降低密封效果,导致渗漏。


第6章 幕墙防水

6.1 幕墙防水设计

6.1.1

幕墙应设置防水层或防水构造。幕墙的防水可以通过自身构造解决,也可以设置附加防水层。

6.1.2

幕墙层间应设置防火保温层。防火保温层可以满足建筑防火和节能要求。

6.1.3

幕墙与楼板之间应设置防水层。幕墙与楼板交接处是防水的薄弱环节,应做好防水处理。

6.1.4

幕墙的开放式接缝应设置排水通道。开放式接缝允许空气流通,但雨水可能渗入,应设置排水通道将渗入的雨水排出。

6.1.5

幕墙防水设计应考虑气压差、温差等因素的影响。气压差和温差会导致幕墙接缝处产生渗漏,应在设计中考虑这些因素。

6.2 幕墙节点防水

6.2.1

横梁与立柱之间应设置密封垫。密封垫可以防止水从横梁与立柱交接处渗入。

6.2.2

玻璃与框之间应嵌填密封材料。密封材料应嵌填密实,与玻璃和框体粘结牢固。

6.2.3

单元幕墙板块之间应设置排水通道。排水通道可以将渗入的水排出,防止水在幕墙内部积聚。

6.2.4

幕墙的密封胶缝应连续、完整。密封胶缝中断会导致渗漏,应保证密封胶缝的连续性。

6.2.5

幕墙开启扇应设置密封条。密封条可以保证开启扇的密封性能,防止水从开启扇渗入。

6.3 防水透气膜

6.3.1

防水透气膜应铺设在保温层外侧。防水透气膜铺设在外侧可以防止雨水渗入保温层,同时允许保温层内部的水蒸气排出。

6.3.2

防水透气膜搭接宽度不应小于100mm。搭接宽度不足会导致水从接缝渗入。

6.3.3

防水透气膜应固定牢固,使用专用固定件。固定件应具有防腐性能,固定间距不应大于300mm。

6.3.4

防水透气膜的搭接处应使用防水胶带密封。防水胶带可以保证搭接处的密封性。

6.3.5

防水透气膜与门窗框、穿墙管道等交接处应密封严密。交接处是防水的薄弱环节,应重点处理。

6.4 幕墙与墙体交接

6.4.1

幕墙与墙体交接处应设置防水层。防水层可以防止水从交接处渗入。

6.4.2

交接处应使用弹性密封材料嵌填。弹性密封材料可以适应温度变形和结构变形。

6.4.3

幕墙与结构墙体之间应设置防雷连接。防雷连接的设置应符合《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GB 50057的规定。

6.4.4

幕墙与墙体交接处的缝隙应使用保温材料填塞。保温材料填塞可以减少热桥。

6.5 质量验收

6.5.1

幕墙的密封胶缝应连续、完整,不得有气泡、裂缝。气泡和裂缝会降低密封效果,导致渗漏。

6.5.2

幕墙的排水系统应畅通,不得积水。排水系统不畅会导致水在幕墙内部积聚,产生渗漏。

6.5.3

防水透气膜的搭接应符合设计要求。搭接宽度不应小于100mm,搭接处应使用防水胶带密封。


第7章 瓦屋面外墙防水

7.1 瓦屋面与墙体交接处

7.1.1

瓦屋面与墙体交接处应设置泛水。泛水可以防止水从瓦屋面与墙体交接处渗入。

7.1.2

泛水高度不应低于250mm。泛水高度不足会导致水从泛水顶部渗入。

7.1.3

泛水与瓦片应搭接严密。搭接严密可以防止水从搭接缝渗入。

7.1.4

交接处的防水层应形成完整的防水体系。防水层应与瓦屋面防水层和外墙防水层相连。

7.1.5

瓦屋面与墙体交接处的防水层应与外墙防水层整体密封。整体密封可以防止水从交接处渗入。

7.2 檐沟

7.2.1

檐沟应设置防水层。檐沟是屋面排水的关键部位,应做好防水处理。

7.2.2

檐沟与屋面防水层应整体密封。整体密封可以防止水从檐沟与屋面交接处渗入。

7.2.3

檐沟内应设置排水口,排水口周围应做防水处理。排水口周围应设置防水附加层。

7.2.4

檐沟的防水层应与外墙防水层整体密封。整体密封可以防止水从檐沟与外墙交接处渗入。

7.3 山墙

7.3.1

山墙与瓦屋面交接处应设置泛水。泛水可以防止水从山墙与瓦屋面交接处渗入。

7.3.2

山墙泛水高度不应低于250mm。泛水高度不足会导致水从泛水顶部渗入。

7.3.3

山墙压顶应设置防水层。压顶防水可以防止水从压顶渗入墙体。

7.3.4

山墙的防水层应与外墙防水层整体密封。整体密封可以防止水从交接处渗入。

7.4 质量验收

7.4.1

瓦屋面与墙体交接处的泛水高度不应低于250mm。泛水高度不足会导致渗漏。

7.4.2

防水层应完整、连续,不得有渗漏。渗漏检验可采用淋水试验或雨后检查。


第8章 施工

8.1 基层要求

8.1.1

基层应坚实、平整、清洁。基层坚实可以保证防水层与基层的粘结;基层平整可以保证防水层厚度均匀;基层清洁可以保证防水层与基层的粘结强度。

8.1.2

基层表面不得有明水。明水会稀释防水涂料,影响配合比和粘结强度。

8.1.3

基层表面不得有起砂、空鼓、裂缝等缺陷。起砂会导致粘结不牢;空鼓会导致防水层空鼓;裂缝会导致防水层开裂。

8.1.4

基层的平整度用2m靠尺检查,空隙不应大于5mm。平整度不足会影响防水层的厚度均匀性。

8.1.5

基层的强度应符合设计要求。基层强度不足会导致防水层与基层粘结不牢。

8.1.6

旧墙面翻新时,应清除松动、空鼓部位,并修补平整。清除松动、空鼓部位可以防止防水层空鼓、脱落。

8.2 防水涂料施工

8.2.1

涂料应多遍涂布,不得一次成膜。一次成膜会导致涂层厚度不均匀,影响防水效果。

8.2.2

每遍涂刷方向应相互垂直。涂刷方向相互垂直可以保证涂层厚度均匀,避免漏涂。

8.2.3

前一遍干燥后方可进行下一遍施工,干燥时间应根据涂料品种确定。干燥时间不足会导致涂层间粘结不牢。

8.2.4

阴阳角、管根等部位应先涂刷。这些部位是应力集中部位,应先涂刷附加层加强。

8.2.5

涂层厚度应均匀,不得漏涂。漏涂会降低防水层的完整性。

8.2.6

涂料配制应按产品说明书配合比准确计量,搅拌均匀。计量不准确会导致涂料性能不稳定;搅拌不均匀会影响涂层质量。

8.2.7

配料及施工过程中不得随意添加稀释剂。添加稀释剂会改变涂料的配合比,影响防水性能。

8.3 防水卷材施工

8.3.1

卷材应与基层粘结牢固,不得有空鼓。空鼓会导致卷材与基层之间形成隔离层,降低防水效果。

8.3.2

卷材搭接宽度不应小于80mm。搭接宽度不足会降低搭接缝的可靠性。

8.3.3

卷材收头处应使用金属压条固定,密封材料封严。卷材收头是防水的薄弱环节,应重点处理。

8.3.4

卷材施工环境温度不宜低于5℃。温度过低会影响卷材与基层的粘结效果。

8.4 密封施工

8.4.1

密封部位应干燥、清洁。潮湿会导致密封材料粘结不牢;不清洁会影响密封材料与基层的粘结。

8.4.2

密封材料应嵌填密实,不得有气泡、空腔。气泡和空腔会降低密封效果,导致渗漏。

8.4.3

密封材料表面应平整、光滑。表面不平整会影响美观,也不利于排水。

8.4.4

密封材料的宽度与深度比例应符合设计要求。宽度与深度比例适当可以保证密封材料的位移补偿能力和粘结强度。

8.4.5

密封材料施工后应进行养护,养护期间不得碰撞。养护不足会影响密封材料的固化效果。

8.5 施工环境

8.5.1

施工环境温度宜为5~35摄氏度。温度过低会延缓材料固化;温度过高会加速材料干燥,影响粘结。

8.5.2

雨天、雪天不得进行防水施工。雨雪天气会导致材料含水量过高,影响粘结效果。

8.5.3

施工后24小时内不得淋雨。材料在未充分固化前淋雨会导致性能下降。

8.5.4

五级以上大风不得进行露天防水施工。大风会加速材料表面干燥,影响粘结效果。

8.5.5

聚合物水泥防水涂料施工后24小时内不得淋雨。聚合物水泥防水涂料在未充分固化前淋雨会导致性能下降。

8.6 成品保护

8.6.1

防水层施工完成后应进行成品保护。成品保护可以防止防水层在后续施工期间受到损坏。

8.6.2

防水层未固化前不得上人踩踏。未固化前踩踏会导致防水层损坏或污染。

8.6.3

防水层上不得直接钉钉、钻孔。钉钉、钻孔会破坏防水层的完整性。

8.6.4

防水层上作业时应采取保护措施。保护措施可采用木板、垫板等,避免对防水层造成损坏。


第9章 质量验收

9.1 主控项目

9.1.1

防水材料应符合设计要求。防水材料进场时应核查产品合格证和性能检测报告,并进行复验。

9.1.2

防水层不得有渗漏。渗漏检验可采用淋水试验。淋水试验用水管从上至下持续喷水,喷水压力不应小于0.3MPa,喷水时间不应少于30分钟。

9.1.3

节点构造应符合设计要求。节点构造包括门窗洞口、穿墙管道、变形缝、女儿墙等细部构造。节点构造是外墙防水的关键部位,应重点检查。

9.1.4

防水层与基层应粘结牢固。粘结强度检验采用拉拔试验,拉拔仪应为enzel型。粘结强度不应小于0.7MPa(聚合物水泥防水涂料)或1.0MPa(聚氨酯防水涂料)。

9.1.5

密封材料应嵌填密实,不得有气泡、裂缝。气泡和裂缝会降低密封效果,导致渗漏。

9.2 一般项目

9.2.1

防水层表面应平整、均匀,不得有裂纹、空鼓。平整度用2m靠尺检查,偏差不应大于5mm。

9.2.2

涂层厚度应符合设计要求,允许偏差-10%至+15%。涂层厚度的检验方法为针插法或割取法。

9.2.3

密封材料应嵌填密实,表面平整,不得有气泡、裂缝。表面平整度用2m靠尺检查,偏差不应大于5mm。

9.2.4

防水层的收头处应密封严密。收头处应使用密封材料嵌填严密,或用金属压条固定。

9.2.5

防水层表面应色泽均匀,不得有明显的色差。色差会影响外墙美观。

9.3 验收程序

9.3.1

施工单位自检合格后申请验收。施工单位应按照本规程的规定进行自检,自检内容包括主控项目和一般项目。

9.3.2

监理工程师组织验收。验收人员应包括施工单位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和质量员,以及监理工程师。

9.3.3

验收记录应真实、完整。验收记录应包括检验批的名称、编号、检验日期、检验依据、检验内容、检验数据、检验结果、验收结论等信息。

9.3.4

检验批质量验收合格应符合下列规定:

  1. 主控项目的质量经抽样检验应全部合格;
  2. 一般项目的质量经抽样检验应全部合格,其中允许偏差项目的抽查点应有80%及其以上在允许偏差范围内;
  3. 质量验收记录应真实、完整。

9.4 淋水试验

9.4.1

外墙防水工程完工后应进行淋水试验。淋水试验是检验外墙防水效果的重要方法,可以发现潜在的渗漏点。

9.4.2

淋水试验应采用水管从上至下持续喷水,喷水压力不应小于0.3MPa。喷水压力不足会导致试验结果不准确。

9.4.3

淋水试验持续时间不应少于30分钟。淋水时间不足可能无法发现渗漏点。

9.4.4

淋水试验后应检查墙体内部是否有渗漏。检查内容包括内墙面、窗框周围、阴阳角等部位。

9.5 验收资料

9.5.1

防水材料的产品合格证、性能检测报告。产品合格证应真实反映产品的名称、规格、型号、生产日期、生产厂家等信息。

9.5.2

防水材料的进场复验报告。进场复验是保证材料质量的重要措施,复验项目应包括主要性能指标。

9.5.3

施工方案及技术交底记录。施工方案应包括工程概况、施工工艺、质量控制措施、安全措施等内容。

9.5.4

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应包括检验批的名称、编号、检验日期、检验依据、检验内容、检验数据、检验结果、验收结论等信息。

9.5.5

隐蔽工程验收记录。隐蔽工程包括防水层、节点构造等。隐蔽工程验收记录应真实、完整。

9.5.6

施工记录。施工记录应包括施工日期、天气情况、施工人员、施工部位、施工内容、异常情况处理等内容。

9.5.7

淋水试验记录。淋水试验记录应包括试验日期、试验方法、试验结果、渗漏情况等信息。

9.6 质量保证

9.6.1

外墙防水工程应实行质量保证责任制。质量保证责任制可以明确各方责任,保证工程质量。

9.6.2

防水施工人员应经过专业培训。专业培训可以提高施工人员的技术水平,保证施工质量。

9.6.3

防水材料应按批次进行复验。批次复验可以保证材料质量的稳定性。


第10章 维护与管理

10.1 一般规定

10.1.1

外墙防水系统应定期检查和维护。定期检查和维护可以及时发现和处理渗漏问题,避免问题扩大。

10.1.2

建筑物使用单位应建立外墙防水设施维护管理制度。维护管理制度应包括检查周期、检查内容、维护方法、应急处理等内容。

10.2 检查

10.2.1

外墙防水系统检查应包括以下内容:

  1. 防水层表面状况;
  2. 节点构造密封情况;
  3. 变形缝防水盖板状况;
  4. 门窗洞口密封情况;
  5. 渗漏情况。

10.2.2

外墙防水系统检查周期不应少于每年一次。定期检查可以及时发现渗漏隐患,避免渗漏扩大。

10.2.3

雨季前后应增加检查次数。雨季是渗漏高发期,雨季前检查可以提前发现和处理隐患;雨季后检查可以发现雨季期间产生的渗漏问题。

10.3 维护

10.3.1

发现防水层损坏应及时修补。防水层损坏包括裂缝、破损、脱粘等,应根据损坏情况选择合适的修补方法。

10.3.2

发现渗漏应及时治理。渗漏治理应遵循"防排结合、堵排结合"的原则,根据渗漏部位和渗漏量选择合适的治理方法。

10.3.3

密封材料老化、开裂应及时更换。密封材料老化、开裂会降低密封效果,导致渗漏。

10.3.4

维护记录应真实、完整。维护记录应包括检查日期、检查内容、发现的问题、处理方法、处理结果等信息。


关联标准:

  • GB 50108-2008 地下工程防水技术规范
  • GB 50207-2012 屋面工程质量验收规范
  • JGJ 144-2019 外墙外保温工程技术标准
  • GB 50411-2007 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 GB 50189-2015 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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