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TG-T 3660-2020 公路隧道施工技术规范 完整章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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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TG/T 3660-2020 公路隧道施工技术规范

第一章 总则

1.0.1 为规范公路隧道施工技术,保障工程质量,做到安全施工、文明施工、保护环境,制定本规范。

1.0.2 本规范适用于各等级公路新建和改扩建隧道的施工。

1.0.3 公路隧道施工应遵循动态设计、信息施工的原则,根据监控量测数据及时调整施工参数。

1.0.4 公路隧道施工应配备与工程规模相适应的施工人员和机械设备。

1.0.5 公路隧道施工应建立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和安全管理体系。

1.0.6 执行本规范时,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第二章 施工准备

2.0.1 施工准备阶段应完成下列工作:

  1. 熟悉设计文件,进行现场核对;
  2. 完成施工组织设计编制;
  3. 完成临建工程和施工场地布置;
  4. 完成施工人员和设备进场。

2.0.2 隧道开工前应进行技术交底,技术交底内容包括工程地质条件、设计要求、施工方法、质量标准、安全措施等。

2.0.3 施工场地布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施工场地应平整、畅通;
  2. 临时设施应满足施工需要;
  3. 弃渣场地应规划合理,不得随意堆放。

2.0.4 施工道路应满足隧道施工运输需要,道路宽度不应小于4.0m,并应设置排水设施。

2.0.5 施工临时设施应包括下列内容:

  1. 施工供电设施;
  2. 施工供水设施;
  3. 施工供风设施;
  4. 混凝土生产设施;
  5. 材料存放场地。

2.0.6 施工组织设计应包括下列内容:

  1. 工程概况和施工条件分析;
  2. 施工方法和施工工艺;
  3. 施工进度计划;
  4. 机械设备配置;
  5. 劳动力计划;
  6. 质量保证措施;
  7. 安全技术措施;
  8. 环境保护措施。

第三章 施工测量

3.0.1 隧道施工测量应包括洞外控制测量、洞内控制测量和施工放样测量。

3.0.2 洞外控制测量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洞外控制网应采用GPS测量或导线测量方法建立;
  2. 控制点应埋设在稳定可靠的位置;
  3. 洞外控制测量精度应满足隧道贯通误差要求。

3.0.3 洞内控制测量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洞内控制点应设置在稳定可靠的部位;
  2. 洞内导线应形成闭合环或符合网;
  3. 洞内控制测量应配合隧道掘进及时进行。

3.0.4 隧道贯通误差应符合表3.0.4的规定。

表3.0.4 隧道贯通误差限差

隧道长度(m) 横向贯通误差限差(mm) 高程贯通误差限差(mm)
L < 1000 100 50
1000 ≤ L < 3000 150 50
L ≥ 3000 200 70

3.0.5 隧道中线测量应每掘进50~100m进行一次复核。

3.0.6 隧道高程测量应每掘进100~200m进行一次复核。

3.0.7 隧道断面测量应每20~50m进行一次,用于检查超欠挖情况。

3.0.8 施工测量仪器应定期进行检定,测量精度应满足规范要求。


第四章 洞口工程

4.0.1 洞口工程应及早完成,洞口段施工应尽早完成边仰坡防护。

4.0.2 洞口开挖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洞口边仰坡开挖应在隧道进洞前完成;
  2. 边仰坡开挖应自上而下分层进行,分层高度不宜大于2m;
  3. 边仰坡开挖不得采用大爆破;
  4. 边仰坡开挖后应及时进行防护。

4.0.3 洞口边仰坡防护应符合下列规定:

  1. 边仰坡防护应与开挖同步进行;
  2. 边仰坡防护可采用喷射混凝土、锚杆、主动防护网等措施;
  3. 洞口地表应设置截水沟,截水沟应在雨季前完成。

4.0.4 洞口套拱或管棚施工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套拱或管棚应在洞口开挖后尽快施作;
  2. 管棚长度应根据地质条件和设计要求确定,一般不小于10m;
  3. 管棚钢管直径不宜小于80mm,间距宜为30~50cm;
  4. 管棚导向墙应设置在稳定的地基上。

4.0.5 洞口明洞施工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明洞应分段跳槽开挖;
  2. 明洞衬砌应及时进行;
  3. 明洞回填应按设计要求分层进行;
  4. 明洞外墙应垂直开挖,不得破坏原坡面。

4.0.6 洞口排水系统施工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洞口截水沟应在雨季前完成;
  2. 洞口排水沟应与路基排水系统衔接;
  3. 洞口排水系统应确保畅通。

第五章 洞身开挖

5.0.1 隧道洞身开挖方法应根据围岩条件、隧道断面尺寸、设备配置等因素选择。

5.0.2 常用洞身开挖方法包括:

  1. 全断面法;
  2. 台阶法;
  3. 环形开挖预留核心土法;
  4. 双侧壁导坑法;
  5. 中隔壁法(CD法);
  6. 交叉中隔壁法(CRD法)。

5.0.3 全断面法适用条件及要求:

  1. 适用于I~III级围岩;
  2. 开挖断面宜大于100m²;
  3. 应配备钻孔台车、装载运输设备等大型机械;
  4. 开挖后应及时进行初期支护。

5.0.4 台阶法适用条件及要求:

  1. 适用于III~IV级围岩;
  2. 台阶长度应根据围岩条件和施工机械确定,一般为1~1.5倍洞跨;
  3. 上台阶开挖后应及时进行初期支护;
  4. 下台阶应在仰拱开挖前完成。

5.0.5 环形开挖预留核心土法适用条件及要求:

  1. 适用于IV~V级围岩;
  2. 环形开挖每循环进尺不宜大于1.0m;
  3. 核心土应在拱部初期支护完成后开挖;
  4. 核心土长度不宜大于5m。

5.0.6 双侧壁导坑法适用条件及要求:

  1. 适用于V~VI级围岩或浅埋隧道;
  2. 侧壁导坑跨度不宜大于洞跨的1/3;
  3. 侧壁导坑应先行开挖和支护;
  4. 侧壁导坑拆除应在拱部二衬完成后进行。

5.0.7 中隔壁法(CD法)和交叉中隔壁法(CRD法)适用条件及要求:

  1. 适用于V~VI级围岩或软弱围岩;
  2. 开挖时应先开挖一侧,及时施作中隔壁;
  3. 各部开挖后应及时进行支护;
  4. 仰拱应及时封闭成环。

5.0.8 开挖作业应符合下列规定:

  1. 钻爆设计应根据围岩条件、开挖方法等因素确定;
  2. 钻爆作业应按钻爆设计进行;
  3. 光面爆破或预裂爆破参数应根据现场试验确定;
  4. 开挖轮廓线超挖量不应大于15cm;
  5. 爆破后应及时进行通风、找顶和初喷混凝土。

5.0.9 钻爆设计应包括下列内容:

  1. 炮眼布置图;
  2. 钻爆参数表;
  3. 爆破材料用量表;
  4. 安全技术措施。

5.0.10 软弱围岩隧道施工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应采用短台阶或超短台阶法开挖;
  2. 开挖进尺应控制在1.0m以内;
  3. 初期支护应及时封闭成环;
  4. 仰拱应尽早施作。

第六章 初期支护

6.0.1 初期支护应及时施作,确保施工安全。

6.0.2 初期支护作业顺序应为:初喷混凝土→系统锚杆→钢筋网→复喷混凝土→钢架(必要时)。

6.0.3 喷射混凝土作业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喷射混凝土应在开挖后尽快进行,一般不应超过2小时;
  2. 喷射混凝土应分层进行,每层厚度不应大于10cm;
  3. 喷射混凝土的回弹率:边墙不应大于15%,拱部不应大于25%;
  4. 喷射混凝土养护时间不应少于14天;
  5. 喷射混凝土应与围岩紧密贴合。

6.0.4 锚杆施工应符合下列规定:

  1. 锚杆孔位偏差不应大于10cm;
  2. 锚杆孔深偏差不应大于5cm;
  3. 锚杆应安装垫板,垫板应紧贴岩面;
  4. 锚杆抗拔力不应小于设计值;
  5. 锚杆宜采用早强水泥砂浆锚杆或树脂锚杆。

6.0.5 钢筋网铺设应符合下列规定:

  1. 钢筋网应在锚杆安装后铺设;
  2. 钢筋网应与岩面紧贴;
  3. 钢筋网搭接长度不应小于一个网格边长;
  4. 钢筋网网格间距宜为15~20cm。

6.0.6 钢架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1. 钢架应在初喷混凝土后安装;
  2. 钢架间距偏差不应大于10cm;
  3. 钢架垂直度偏差不应大于2度;
  4. 相邻钢架之间应设置纵向连接钢筋;
  5. 钢架应与围岩密贴,钢架底部不得悬空。

6.0.7 超前支护施工应符合下列规定:

  1. 超前小导管长度应根据地质条件确定,一般不小于3.5m;
  2. 超前小导管应沿隧道周边布设,外插角宜为5°~10°;
  3. 超前小导管注浆应采用水泥浆或水泥水玻璃浆液;
  4. 超前锚杆长度应根据地质条件确定,一般不小于3.5m。

第七章 监控量测

7.0.1 隧道施工应进行监控量测,监控量测应贯穿整个施工过程。

7.0.2 监控量测项目应包括必测项目和选测项目。

7.0.3 必测项目应包括:

  1. 洞内外观察;
  2. 周边位移量测;
  3. 拱顶下沉量测;
  4. 地表沉降量测(浅埋隧道)。

7.0.4 选测项目应根据围岩条件和工程需要进行选择,包括:

  1. 围岩内部位移量测;
  2. 锚杆轴力量测;
  3. 喷射混凝土应力量测;
  4. 钢架应力量测;
  5. 围岩压力量测;
  6. 初支与二衬接触压力量测。

7.0.5 监控量测频率应根据围岩条件和量测项目按表7.0.5确定。

表7.0.5 监控量测频率

围岩级别 位移速度(mm/d) 量测频率
V~VI 位移速度 > 5 1~2次/天
V~VI 位移速度 1~5 1次/天
IV 位移速度 0.5~1 1次/2天
IV 位移速度 < 0.5 1次/周
I~III 位移速度 < 0.2 1次/周~2次/月

7.0.6 监控量测数据应及时整理分析,量测数据出现异常时应及时报告并采取措施。

7.0.7 监控量测断面布设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周边位移和拱顶下沉测点断面间距:IV级围岩不应大于20m,V级围岩不应大于10m;
  2. 地表沉降测点断面间距:浅埋隧道不应大于20m;
  3. 必测项目每个洞口不少于两个断面。

7.0.8 隧道周边位移管理等级应按表7.0.8确定。

表7.0.8 隧道周边位移管理等级

管理等级 变形状态 采取措施
III u < u0/3 正常施工
II u0/3 ≤ u ≤ 2u0/3 加强观测,必要时调整支护参数
I u > 2u0/3 暂停施工,加强支护,召开专家会

注:u为实测位移值;u0为预留位移值。

7.0.9 拱顶下沉和地表沉降量测断面应与周边位移量测断面重合。

7.0.10 监控量测仪器应定期进行校准,量测精度应满足规范要求。


第八章 防排水施工

8.0.1 隧道防排水施工应遵循"防、排、截、堵结合,因地制宜,综合治理"的原则。

8.0.2 隧道防水体系应包括结构自防水、附加防水层防水、施工缝和变形缝防水等。

8.0.3 结构自防水混凝土施工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混凝土抗渗等级不应低于P8;
  2. 混凝土应分层浇筑,振捣密实;
  3. 混凝土养护时间不应少于14天;
  4. 混凝土裂缝宽度不应大于0.2mm;
  5. 混凝土配合比应经试验确定。

8.0.4 防水板施工应符合下列规定:

  1. 防水板应在初期支护变形基本稳定后铺设;
  2. 防水板应采用双焊缝焊接,焊缝宽度不应小于2cm;
  3. 防水板搭接宽度不应小于15cm;
  4. 防水板破损部位应采用双焊缝补丁修补;
  5. 防水板应与基层密贴,不得悬空。

8.0.5 止水带施工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止水带应安装在施工缝和变形缝位置;
  2. 止水带中心线应与接缝中心线重合;
  3. 止水带安装应采取措施防止偏移;
  4. 止水带搭接应采用热楔焊接或粘接,搭接长度不应小于20cm;
  5. 止水带应埋入混凝土中,外露部分不得损坏。

8.0.6 排水系统施工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排水盲管应按设计间距设置;
  2. 排水盲管应连接牢固,不得堵塞;
  3. 排水沟应按设计纵坡设置;
  4. 排水系统出水口应引排至路基排水系统;
  5. 排水盲管应设置过滤层,防止堵塞。

8.0.7 隧道渗漏水处理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渗漏水部位应查明原因,制定处理方案;
  2. 渗漏水处理可采用注浆堵水、嵌填密封、设置排水通道等措施;
  3. 渗漏水处理不得影响结构安全和正常使用。

第九章 仰拱与二次衬砌

9.0.1 仰拱施工应符合下列规定:

  1. 仰拱应在拱墙初期支护完成后及时施工;
  2. 仰拱开挖应分段进行,每段长度不宜大于6m;
  3. 仰拱混凝土应一次浇筑成型;
  4. 仰拱填充应在仰拱混凝土强度达到设计强度70%后进行。

9.0.2 仰拱距掌子面的距离应根据围岩条件按表9.0.2控制。

表9.0.2 仰拱距掌子面最大距离

围岩级别 仰拱距掌子面最大距离(m)
III 90
IV 50
V 35
VI 25

9.0.3 仰拱栈桥应满足下列要求:

  1. 仰拱栈桥跨度应根据隧道断面和施工需要确定;
  2. 仰拱栈桥应具有足够的强度和刚度;
  3. 仰拱栈桥移动应安全方便。

9.0.4 二次衬砌施工应符合下列规定:

  1. 二次衬砌应在围岩和初期支护变形基本稳定后施作;
  2. 特殊地质条件下应尽早施作二次衬砌;
  3. 二次衬砌混凝土应连续浇筑,振捣密实;
  4. 二次衬砌养护时间不应少于14天;
  5. 二次衬砌混凝土强度未达到设计强度前,不得承受外荷载。

9.0.5 二次衬砌距掌子面的距离应根据围岩条件按表9.0.4控制。

表9.0.4 二次衬砌距掌子面最大距离

围岩级别 二次衬砌距掌子面最大距离(m)
III 150
IV 80
V 50
VI 40

9.0.6 防水混凝土二次衬砌施工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混凝土配合比应经试验确定;
  2. 混凝土应分层浇筑,振捣密实;
  3. 混凝土养护时间不应少于14天;
  4. 施工缝和变形缝应按设计要求处理。

9.0.7 二次衬砌模板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模板应具有足够的强度和刚度;
  2. 模板应支撑牢固,不得变形;
  3. 模板表面应平整,接缝严密;
  4. 模板拆除时间应根据混凝土强度确定。

第十章 特殊地质隧道施工

10.0.1 软岩隧道施工应采用动态设计和信息化施工方法,支护参数应根据监控量测数据及时调整。

10.0.2 软岩隧道支护参数应适当加强,并应及时封闭成环,仰拱应尽早施作。

10.0.3 浅埋隧道施工应采取下列措施:

  1. 加强地表沉降观测;
  2. 采用短台阶或预留核心土法开挖;
  3. 尽早施作二次衬砌;
  4. 必要时采用地表注浆加固;
  5. 开挖进尺应控制在1.0m以内。

10.0.4 偏压隧道施工应采取下列措施:

  1. 先开挖偏压侧,及时施作支护;
  2. 采用抗偏压衬砌结构;
  3. 采取地表锚固或注浆加固措施;
  4. 必要时设置抗滑桩或挡土墙。

10.0.5 岩溶隧道施工应采取下列措施:

  1. 探明岩溶分布情况,采用超前地质预报;
  2. 对岩溶洞穴进行填充或跨越处理;
  3. 设置岩溶水疏导设施;
  4. 岩溶洞穴段支护应适当加强。

10.0.6 瓦斯隧道施工应采取下列措施:

  1. 采用防爆电气设备;
  2. 设置瓦斯监测系统;
  3. 加强通风稀释瓦斯浓度;
  4. 制定瓦斯突出应急预案;
  5. 揭煤应按专项方案施工。

10.0.7 高地应力隧道施工应采取下列措施:

  1. 采用长锚杆或钢纤维锚杆;
  2. 适当加大衬砌厚度;
  3. 采用让压支护或抗压缩支护;
  4. 控制开挖进尺,及时支护。

10.0.8 膨胀性围岩隧道施工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应采用早强砂浆锚杆或让压型锚杆;
  2. 喷射混凝土应添加抗裂纤维;
  3. 仰拱应及时施作并尽早封闭成环;
  4. 应加强监控量测,及时调整支护参数。

10.0.9 岩爆隧道施工应采取下列措施:

  1. 采用超前应力释放孔;
  2. 及时进行喷射混凝土封闭;
  3. 采用防爆门或其他防护措施;
  4. 加强监控量测,预测岩爆发生可能性。

第十一章 附属设施施工

11.0.1 隧道附属设施包括通风设施、照明设施、路面结构、排水设施、消防设施、监控设施等。

11.0.2 通风管道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1. 通风管道应按设计位置安装;
  2. 通风管道接头应密封良好,不得漏风;
  3. 通风管道支吊架间距不应大于3m;
  4. 通风管道安装应平顺,不得有死弯。

11.0.3 照明设施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1. 照明灯具应按设计间距安装;
  2. 照明线路应穿管保护;
  3. 照明设施应进行通电试验;
  4. 应急照明应设置独立供电系统。

11.0.4 隧道路面结构施工应符合下列规定:

  1. 路面基层应在仰拱填充完成后施工;
  2. 路面面层应在路面基层验收合格后施工;
  3. 路面排水横坡应符合设计要求;
  4. 路面与隧道边墙衔接处应处理平顺。

11.0.5 消防设施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消火栓间距不应大于50m;
  2. 灭火器配置间距不应大于100m;
  3. 疏散指示标志间距不应大于50m;
  4. 消防设施应设置明显标志。

11.0.6 监控设施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1. 车辆检测器应设置在隧道入口段;
  2. 可变情报板应设置在隧道入口前;
  3. 摄像机应覆盖整个隧道;
  4. 监控线缆应穿管保护。

11.0.7 电缆槽施工应符合下列规定:

  1. 电缆槽应按设计位置设置;
  2. 电缆槽盖板应平整、严密;
  3. 电缆槽不得积水。

第十二章 质量验收

12.0.1 隧道工程质量验收应在施工单位自检合格的基础上进行。

12.0.2 隧道工程验收应包括下列内容:

  1. 洞身开挖质量;
  2. 初期支护质量;
  3. 防排水工程质量;
  4. 仰拱和二次衬砌质量;
  5. 附属设施安装质量。

12.0.3 洞身开挖质量验收应符合表12.0.3的规定。

表12.0.3 洞身开挖质量标准

检查项目 允许偏差(mm) 检查方法
开挖轮廓线超挖 ≤150 量测
拱脚标高 ±50 水准测量
边墙脚标高 ±50 水准测量
隧道宽度 +50,0 尺量
隧底开挖深度 +50,0 尺量

12.0.4 喷射混凝土质量验收应符合表12.0.4的规定。

表12.0.4 喷射混凝土质量标准

检查项目 质量标准 检查方法
喷射混凝土强度 不低于设计强度 试件试验
喷射混凝土厚度 不小于设计厚度的80% 凿孔或雷达探测
锚杆抗拔力 不小于设计值 抗拔试验
钢筋网间距 ±10 尺量

12.0.5 二次衬砌质量验收应符合表12.0.5的规定。

表12.0.5 二次衬砌质量标准

检查项目 允许偏差(mm) 检查方法
混凝土强度 不低于设计强度 试件试验
衬砌厚度 +20,0 雷达探测或钻芯
裂缝宽度 ≤0.2 裂缝观测仪
表面平整度 ≤20 2m靠尺
中线偏位 ±10 测量

12.0.6 防排水工程质量验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防水板不得有渗漏现象;
  2. 止水带不得有破损和偏移;
  3. 排水沟不得堵塞,排水畅通;
  4. 渗漏水情况不得影响正常使用。

12.0.7 附属设施安装质量验收应符合设计要求和相关标准规定。


第十三章 安全施工

13.0.1 隧道施工安全应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

13.0.2 隧道施工应制定安全技术措施,并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13.0.3 隧道通风应符合下列规定:

  1. 隧道施工应采用机械通风;
  2. 通风量应满足每人每分钟不小于3m³的新鲜空气;
  3. 通风设备应设置备用设备;
  4. 通风管道应定期检查维护。

13.0.4 隧道照明应符合下列规定:

  1. 隧道施工照明电压不应大于36V;
  2. 照明线路应穿管保护;
  3. 照明设施应设置应急照明;
  4. 照明灯具应防水防尘。

13.0.5 隧道防火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洞口20m范围内不得有易燃易爆物品;
  2. 隧道内应设置消防器材;
  3. 隧道内严禁明火取暖;
  4. 电气设备应接地保护。

13.0.6 隧道防尘应符合下列规定:

  1. 隧道施工粉尘浓度不应大于2mg/m³;
  2. 凿岩作业应采用湿式凿岩;
  3. 爆破后应进行喷雾洒水;
  4. 作业人员应佩戴防尘口罩。

13.0.7 隧道逃生救援应符合下列规定:

  1. 隧道应设置紧急逃生通道;
  2. 隧道内应设置应急通讯设施;
  3. 隧道施工应制定应急预案;
  4. 应急救援物资应配备齐全。

13.0.8 隧道爆破作业应符合下列规定:

  1. 爆破器材应按规定管理;
  2. 爆破作业应按批准的爆破设计进行;
  3. 爆破警戒范围应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4. 爆破后应进行安全检查。

13.0.9 隧道用电安全应符合下列规定:

  1. 电气设备应装设漏电保护装置;
  2. 电气设备应定期检查维护;
  3. 不得带电检修电气设备;
  4. 故障电路应立即切断电源。

13.0.10 隧道门禁管理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洞口应设置门禁系统;
  2. 进出隧道人员应登记;
  3. 无关人员不得进入隧道施工区域。

第十四章 环境保护

14.0.1 隧道施工应采取环境保护措施,减少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14.0.2 隧道施工废水应经过处理达标后排放,不得直接排入河道。

14.0.3 隧道施工噪声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的规定,施工场界噪声不应大于85dB(A)。

14.0.4 隧道施工粉尘排放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的规定,粉尘排放浓度不应大于2mg/m³。

14.0.5 隧道弃渣应运至指定弃渣场,不得随意堆放,弃渣场应进行防护和绿化处理。

14.0.6 隧道施工应保护地表植被,开挖边仰坡后应及时进行绿化防护。

14.0.7 隧道施工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应进行监测,必要时应采取环境保护措施。

14.0.8 隧道完工后应恢复临时设施占用的土地,并进行绿化处理。


本规范用词说明

  1. 为便于在执行本规范条文时区别对待,对要求严格程度不同的用词说明如下:

    • 表示很严格,非这样做不可的用词:正面词采用"必须",反面词采用"严禁";
    • 表示严格,在正常情况下均应这样做的用词:正面词采用"应",反面词采用"不应"或"不得";
    • 表示允许稍有选择,在条件许可时首先应这样做的用词:正面词采用"宜",反面词采用"不宜";
    • 表示有选择,在一定条件下可以这样做的用词:采用"可"。
  2. 条文中指明应按其他有关标准执行的写法为:"应符合……的规定"或"应按……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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